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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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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15-015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2月9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3月9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2015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于2015年3月14日、21日及28日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5-010号、2015-011号、2015-012号、2015-013号及2015-014号)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原定于2015年4月9日开市时起复牌,但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等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及相关各方仍需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进行持续沟通和论证。为确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同时确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蓝丰生化;股票代码:002513)自 2015年4月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加快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工作进程。公司承诺争取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60个自然日,即承诺在2015 年6月9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上述预案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披露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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