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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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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5-025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5 年3 月30 日,公司监事会收到高长令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高长令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高长令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于公司监事会设三名成员,高长令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因此,高长令先生的辞职须待公司选举新的监事会成员后方能生效,此期间高长令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的相关义务。

 公司监事会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尽快提名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高长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959股。根据高长令先生担任公司监事时所作的承诺:本人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任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的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截至本公告日,高长令先生严格履行了并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除此之外,高长令先生未作出其他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监事会对高长令先生在任职期间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5-026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01月01日——2015年03月31日

 2、预期业绩

 □扭亏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在2014年对相关储备业务部门的规划进行了调整,并对不盈利项目进行了人员结构优化,对绩效淘汰的相关人员采取了裁减措施,在此基础上, 2015年一季度费用比上年同期有较大下降;

 2、公司2015年一季度在中间件、系统平台等高毛利业务的收入有所提升,使得2015年一季度综合毛利率比上年同期提高。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30日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股票代码:002052 编号:2015—027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25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30日上午十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会议室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袁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增补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及更换薪酬委员会召集人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以及建立对公司管理层绩效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增补独立董事潘玲曼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增补独立董事肖寒梅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增补独立董事肖寒梅、董事侯颂为薪酬委员会委员,并提名独立董事肖寒梅为薪酬委员会召集人。

 根据以上提案,经增补和更换后,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遵照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执行。

 召集人:袁明先生(董事长)

 组成人员:袁明先生、欧阳建国先生、潘玲曼女士。

 2、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遵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执行。

 召集人:潘玲曼女士(独立董事)

 组成人员:潘玲曼女士、欧阳建国先生、袁明先生。

 3、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遵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执行。

 召集人:欧阳建国先生(独立董事)

 组成人员:欧阳建国先生、袁明先生、肖寒梅女士。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遵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执行。

 召集人:肖寒梅女士(独立董事)

 组成人员:肖寒梅女士、潘玲曼女士、侯颂先生。

 以上职务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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