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8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3月3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3月29日-2015年3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29日15:00至2015年3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栗延秋副董事长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88,703,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19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88,699,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196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6%。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69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408%;反对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5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述职。
2、《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69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408%;反对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5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69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408%;反对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5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69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408%;反对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5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69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408%;反对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5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69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408%;反对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5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2015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69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408%;反对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5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2、负责人:夏蔚和;
3、见证律师:任欢、徐非池;
4、结论性意见: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关于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1、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 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9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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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预告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以广告为主的期刊、即时信息类的期刊业务量较上年同期相比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公司市场部虽然不断向内容为主的业务及图书方向转变,但是业绩仍受到图书业务生产流程较长,生产效率暂未能得到有效提高,单位成本有一定的提高的影响;
2、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流动资金借款增加导致财务费用同比有一定的增加;
3、在云印刷、包装板块仍处于业务不断拓展期,上海业务尚处于客户积累阶段,虽然较上年都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但对业绩贡献都不明显;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四、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数据,存在不确定性,应以公司2015年度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