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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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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11 证券简称:烯碳新材 公告编号:2015-009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补充说明公告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为充分维护和保障广大投资者的股东利益,对上述公告内容进一步补充说明如下: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1、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3年7月11日和2013年7月31日将其持有的烯碳新材累计29,000,000股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交易详见2013年7月12日和2013年8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告。

 因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6月25日和2014年6月26日通过竞价交易卖出公司股份1,090万股,为了避免违规风险及考虑到银基集团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经与相关证券公司进行沟通协商,银基集团决定将不再购回上述股票,交由相应证券公司处置,相关证券公司可能择机对上述股份进行处置(详见2014年7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告)。

 2、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14年6月25日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其持有的烯碳新材31,970,000股,期间每次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交易详见2015年1月23日和2015年3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告。

 综上所述,银基集团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累计减持股份比例占烯碳新材总股本的5.28%。

 特此公告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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