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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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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6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及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拟披露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 2015 年 1月 5 日上午开市起停牌。2015年2月28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0),确认本次拟披露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5年3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5年3月7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12),2015年3月14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14),2015年3月23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15)。

 自公司股票重组停牌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目前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对重组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仍在进行中。由于本次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进行大量的协调、沟通和确认,重组方案的相关内容仍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在 2015 年4月1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并复牌。为做到本次重组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4月1日起继续停牌。

 如公司未能在相关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4月30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停牌期间,公司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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