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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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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5-013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共同控股股东黄松、白明垠、潘峰、肖荣关于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进行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黄松于2015年3月19日将其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63万股和高管锁定股746万股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上述质押事宜已于2015年3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登记公司核准登记之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之日止。

 截至公告日,黄松持有本公司股份7,662.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82%;截至公告日,黄松累计质押公司股份7,109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2.7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60%。

 二、白明垠于2015年3月19日将其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60万股和高管锁定股1,811万股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上述质押事宜已于2015年3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登记公司核准登记之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之日止。

 白明垠于2015年3月24日将其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25万股和高管锁定股1,875万股质押给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上述质押事宜已于2015年3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登记公司核准登记之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之日止。

 截至公告日,白明垠持有本公司股份5,80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74%;截至公告日,白明垠累计质押公司股份5,238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0.2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50%。

 三、潘峰于2015年3月19日将其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40万股和高管锁定股1,400万股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上述质押事宜已于2015年3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登记公司核准登记之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之日止。

 截至公告日,潘峰持有本公司股份4,534.6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95%;截至公告日,潘峰累计质押公司股份4,44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7.9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74%。

 四、肖荣于2015年3月19日将其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20万股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上述质押事宜已于2015年3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登记公司核准登记之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之日止。

 肖荣于2015年3月25日将其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19.45万股和高管锁定股1,380.55万股质押给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上述质押事宜已于2015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登记公司核准登记之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之日止。

 截至公告日,肖荣持有本公司股份3,947.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66%;截至公告日,肖荣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8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6.2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34%。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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