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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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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5-036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解除及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806,910,1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6.78%,下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集团将原质押给“湘材证券-浦发银行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本公司股份83,145,836股解除质押,质押解除日是2015年3月24日,相关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公司近日接股东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62,334,91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5.68%,下称“宁波嘉源”)通知,宁波嘉源将原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本公司股份300,000,000股解除质押,质押解除日是2015年3月19日,相关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已办理完毕。同时,宁波嘉源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46,420,000股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3月20日,购回交易日是2016年3月18日,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3,324,755,3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85%;宁波嘉源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235,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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