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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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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临2015-031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月6日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2015年2月6日、 2015年3月6日,公司分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继续停牌申请并公告,继续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1个月。

 公司已于前期公告中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昭仪新天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资产”)100%的股权,但标的资产实际控制人于合作意向书做出的、拟在2015年2月28日完成的部分承诺事项,尚未履行完成。目前,公司正组织各方积极推进工作,力争在2015年4月6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并复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的不确定性尚未消除,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临2015-032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有关

 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5日进行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业绩披露。因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两处信息披露有误:

 1、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中四个数据原披露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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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披露2014年数据披露无误,2012年数据误披露为2013年数据(备注:2014年年报全文此披露无误),现更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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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14年年度报告第35-36页“(二)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原披露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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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控股股东龙宇控股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1,672,079股,因考虑已在“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中体现,故未在“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中体现。经查实,该1,672,079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应同时在“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中体现。现特更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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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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