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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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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5-021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于2015年3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10),现将《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内容再次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2015年3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4月1日(星期三)下午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15:00 至2015年4月1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投票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3月26日下午3时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不能直接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3)现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会议。

 7、现场会议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1号,公司办公楼2层A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6、审议公司《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5年与方泰精密等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5年与辽宁北方锦化聚氨酯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9、审议公司《关于2015年综合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已刊登在2015年3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为2015-003、2015-004、2015-005、2015-006、2015-013、2015-014、2015-016、2015-017。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本人持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注明联系电话。

 2、登记时间:2015年3月27日至31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周六、日休息)。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资产部(公司办公大楼4层8412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18

 2、投票简称:化工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4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化工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4月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自理。

 2、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晓东、宋立志

 电话:0429-2709065、2709027 传真:0429-2709818

 特此通知。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1:

 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作为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拟参加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出席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

 ■

 法人代表(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姓名):

 委托单位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单位持股数:

 委托单位:

 (填写并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附件2:

 自然人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出席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会议各项议案全权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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