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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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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992 证券简称:贵绳股份 编号:2015-011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6日收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基金”)通知,华安基金于2015年3月2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流通股份12,250,000股,减持比例为公司总股本的4.9982%。其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连续竞价减持公司流通股份1,250,000股,减持比例为公司总股本的0.5100%,成交价格均价为12.3463元/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减持公司流通股份11,000,000股,减持比例为公司总股本的4.4882%,减持均价11.28元。

 本次权益变动前,华安基金持有公司股份28,099,9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4652%,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华安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5,849,9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467%,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减持)

 特此公告。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92 证券简称:贵绳股份 公告编号:【】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减持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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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署日期: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刊登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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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二期31、32层

 3、法定代表人: 朱学华

 4、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

 5、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6、注册号:310000000062071

 7、经营范围: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8、主要股东: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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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上市公司贵绳股份15,849,992股股份,占贵绳股份总股本的6.467%。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上市公司京东方A4,285,714,284股股份,占京东方A已发行A股股本的12.14%。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上市公司宁波热电50,800,000股股份,占宁波热电已发行A股股本的6.80%。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贵绳股份、京东方A、宁波热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减持转让所持股份的目的是因资产配置需要。

 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存在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贵绳股份2013年实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认购获得贵绳股份40,350,877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6.46%。该股份于2014年12月16日解除限售。

 截止到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仍持有贵绳股份15,849,992股,占贵绳股份总股本的6.467%。交易明细详见第五节。

 二、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2015年3月2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连续竞价减持贵绳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1,250,000股,减持均价12.3463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大宗交易减持贵绳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11,000,000股,减持均价11.28元。以上合计减持贵绳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12,250,000股,占贵绳股份总股本的4.9982%。

 三、最近一年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四、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截止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未买入上市交易股份, 2015年3月20日已披露卖出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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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卖出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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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其他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并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下列备查文件可在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查阅:

 1、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第八节 附件

 附件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学华

 签署日期: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二: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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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署日期:2015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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