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5年3月2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南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大东南集团诸暨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贸易”)的通知:大东南集团自2015年3月2日至2015年3月24日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共计8,255,9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7%;诸暨贸易自2015年1月26日至2015年2月16日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共计3,043,94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40%。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大东南集团股份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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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诸暨贸易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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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东南集团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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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诸暨贸易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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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2015年2月25日披露的《补充公告》中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自2015年1月6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2、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自2015年2月13日至2015年3月24日,共减持上市公司股份18,255,9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浙江大东南集团诸暨贸易有限公司自2015年1月6日至2015年2月16日,共减持上市公司股份23,043,9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截至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67,168,85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4.76%,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3、公司将督促大东南集团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