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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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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是公司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的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变革发展任务,根据公司董事会的决策部署,公司管理层带领全体员工深化变革,依法治企,创新发展,提升能力,圆满完成全年生产经营任务。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产业布局更加完善。2014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306,090,487.94元,实现净利润1,062,277,611.68元,较去年同期追溯调整前净利润增长103.15%(同口径追溯调整后,净利润同比增长45.74%)。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取得以下成绩:

 科技创新成果丰硕。公司大力推进科技攻关,±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场关键设备完成研制;±200千伏柔性直流换流阀成功应用于舟山五端柔性直流输电示范工程;承担了国家电网公司重庆220千伏、上海110千伏新一代智能变电站示范工程;研制了国内首个基于云计算的省域配电网智能监控平台、国内首套电动汽车高速公路快速充电设备及绿色海岛微电网能源管理系统等关键设备;电动汽车智能充换电系统、地铁再生制动能量并网变流器等产品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完成新产品鉴定90项,获得授权专利205项,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等各类标准13项;公司与下属子公司许昌许继软件技术有限公司顺利通过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市场业绩较快增长。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积极调整营销策略,创新营销模式,全力开拓市场,成功中标灵州-绍兴特高压直流、鲁西背靠背直流工程等重大项目;电网集招、批招市场份额稳中有升,拉动了智能电表、保护自动化、中压开关等业务板块的快速发展,开创了公司营销工作的新局面。

 管理变革深入推进。人财物集约化管理不断加强,进一步规范薪酬分配与福利保障管理,加强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评定;实现了公司范围内财务资源全面集约化管控,发挥资金集中优势,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创新集中采购方式,拓展集中采购范围,优化采购寻源流程,寻源效率不断提高;公司大营销体系、大服务体系、大研发体系、大生产体系、大信息体系等五大体系持续深化,精益管理持续深入。

 重大工程建设赢得好评。公司承担的浙北-福州特高压交流,哈密南-郑州、溪洛渡左岸-浙江金华、糯扎渡-广东特高压直流,溪洛渡-广东同塔双回直流,舟山多端柔性直流,京沪、京港澳、青银高速公路充电站,甘青铁路、京福铁路、大西客专、长沙地铁等重大工程实现成功投运。青岛、郑州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冀北、湖北、重庆智能变电站等工程现场安装调试工作顺利推进,赢得了客户的广泛好评。

 国际化水平稳步提升。公司加快海外营销中心建设和人才引进,夯实国际业务发展基础;公司以多种业务模式灵活开展海外业务;深化国际交流,加纳、尼日利亚、蒙古等国电力部、电力公司高层来访洽谈;推动公司的开关柜、直流电源等产品分别完成TUV、CE国际认证,推进监控保护、变压器等产品的标准转化,产品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蒙古乌兰巴托第三热电厂扩容改造、尼日利亚TCN变电站及输电线路等重点项目取得新进展。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本期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报告期内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了许继集团的相关资产,将柔性输电分公司及许继电源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15-06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15-04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3月13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独立董事耿明斋先生委托独立董事田土城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长冷俊先生主持了会议,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1,023,651,185.57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27,766,721.12元,减去已发放现金股利和分配的红利268,887,282.40元和提取的盈余公积101,474,427.24元,2014年底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81,056,197.05元,期末资本公积金为1,714,309,289.11元。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8,327,3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六、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和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http://www.cninfo.com.cn)。

 七、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http://www.cninfo.com.cn)。

 九、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六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公司4名关联董事冷俊先生、肖忠文先生、檀国彪先生和张学深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该项议案。

 十、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范围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六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公司4名关联董事冷俊先生、肖忠文先生、檀国彪先生和张学深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该项议案。

 十一、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报告对以前报告期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由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追溯调整的专项说明》;

 十二、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十四、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一至六项、九至十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15-05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于2015年3月13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公司监事会主席程利民先生主持了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4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关于2014年度报告对以前报告期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由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追溯调整的专项说明》;

 五、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评价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综上所述,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对董事会出具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上述一、二、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15-08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与上市公司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1、国家电网公司

 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

 注册地址:北京

 法定代表人:刘振亚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 亿元

 经营范围:主营:输电(有效期至2026年1月25日);供电(经批准的供电区域);对外派遣实施所承包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非职业培训;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国(境)外举办各类生产性企业。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许继集团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

 2、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许昌

 法定代表人:冷俊

 注册资本:人民币319,039.50万元

 主营业务:对电力装备、信息、环保、矿产品、轨道交通、房地产、高新技术行业进行投资和经营管理;商贸(涉及许可项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房屋租赁。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二)与上市公司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1、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南平东路130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坤

 注册资本:人民币39,956.00万元

 主营业务:电器机械及器材(含高低压输变电设备),普通机械,各种电气和成套装置的制造、销售、代购、代销;技术咨询;输变电产品的技术服务;对外贸易。

 关联关系:同受母公司控制

 2、许继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许昌市经济开发区阳光大道中段

 法定代表人:程利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主营业务:机电设备的储备、安装、调试、相关人员的培训;开展成套项目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国内贸易(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技术除外);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农业机械及配件的销售;医疗器械经营(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事项经营)。

 关联关系:同受母公司控制

 3、许继(厦门)智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火炬高新区产业区翔海路6号

 法定代表人:任文颖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主营业务:从事输变电产品包括中高压智能化开关机辅助设备、智能化元器件、智能化装置成套产品的研发制造,并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和服务;智能化电气及成套装置的研发制造。

 关联关系:同受母公司控制

 4、许昌许继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许昌市魏武大道

 法定代表人:李富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22,000万元

 主营业务: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及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技术服务;有关风机制造、风电场建设运营方面的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关联关系:同受母公司控制

 5、中电装备山东电子有限公司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崇华路16号

 法定代表人:张长江

 注册资本:人民币37,000万元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各类仪表及抄表计费系统、测试设备、高低压配电及计量箱(柜)、电能采集终端及其元器件、软件和附属品,以上产品的维修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各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本公司的独立经营不受影响。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依据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按照市场价格进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承接成套项目时,为满足用户需求,公司产品与关联方产品间存在相互配套关系,形成一定量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符合公司业务和行业特点,交易是必要的,且将一直持续。公司与控股股东发生的综合服务类关联交易,长期以来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降低了公司运营成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并未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

 五、审议程序

 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六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公司5名非关联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该项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关联交易依据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相关协议以市场价格进行,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依据公司与许继集团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土地使用权租用协议书》和《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销售业务协作的协议》等文件执行,以上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保证了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程序规范,不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目前上述协议仍在执行中。

 七、其他相关说明

 1、备查文件目录

 (1)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15-09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超出预计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a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14年度,公司与部分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超出2014年初的预计范围,达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披露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范围金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发生金额超出预计金额的主要原因

 1、2014年度,因公司实现糯扎渡-广东、溪浙特高压直流输电等重大工程的供货,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在销售商品方面的关联交易增加;同时,由于公司生产场地需要,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租赁等方面的关联交易有所增加。

 2、2014年度,公司与许继风电科技有限公司、许继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中电装备山东电子有限公司、许继(厦门)智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的配套供货增加,使得2014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超出预计金额。

 三、关联方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与上市公司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1、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许昌

 法定代表人:冷俊

 注册资本:人民币319,039.50万元

 主营业务:对电力装备、信息、环保、矿产品、轨道交通、房地产、高新技术行业进行投资和经营管理;商贸(涉及许可项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房屋租赁。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二)与上市公司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1、许继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许昌市经济开发区阳光大道中段

 法定代表人:程利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主营业务:机电设备的储备、安装、调试、相关人员的培训;开展成套项目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国内贸易(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技术除外);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农业机械及配件的销售;医疗器械经营(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事项经营)。

 关联关系:同受母公司控制

 2、中电装备山东电子有限公司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崇华路16号

 法定代表人:张长江

 注册资本:人民币37,000万元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各类仪表及抄表计费系统、测试设备、高低压配电及计量箱(柜)、电能采集终端及其元器件、软件和附属品,以上产品的维修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关联关系:同受母公司控制

 3、许昌许继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许昌市魏武大道

 法定代表人:李富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22,000万元

 主营业务: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及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技术服务;有关风机制造、风电场建设运营方面的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关联关系:同受母公司控制

 4、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南平东路130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坤

 注册资本:人民币39,956.00万元

 主营业务:电器机械及器材(含高低压输变电设备),普通机械,各种电气和成套装置的制造、销售、代购、代销;技术咨询;输变电产品的技术服务;对外贸易。

 关联关系:同受母公司控制

 5、许继(厦门)智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火炬高新区产业区翔海路6号

 法定代表人:任文颖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主营业务:从事输变电产品包括中高压智能化开关机辅助设备、智能化元器件、智能化装置成套产品的研发制造,并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和服务;智能化电气及成套装置的研发制造。

 关联关系:同受母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各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本公司的独立经营不受影响。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依据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按照市场价格进行。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承接成套项目时,为满足用户需求,公司产品与关联方产品间存在相互配套关系,形成一定量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符合公司业务和行业特点,交易是必要的,且将一直持续。公司与控股股东发生的综合服务类关联交易,长期以来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降低了公司运营成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并未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过了解、核实关于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超出预计额的原因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在实际经营当中,由于国家重大工程项目业务增加,公司同关联方配套供货增加,导致实际交易金额超出预计发生额。

 2、本年度内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四名关联董事冷俊先生、肖忠文先生、檀国彪先生和张学深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依据公司与许继集团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土地使用权租用协议书》和《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销售业务协作的协议》等文件执行,以上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保证了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程序规范,不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目前上述协议仍在执行中。

 八、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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