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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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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中国经济增速下滑,下行压力较大,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减少,部分经济风险显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市场形势严峻。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和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公司凭借良好的品牌、技术、优质服务等综合优势,实现了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3,832.44万元,同比增长10.9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699.84万元,同比增长13.21%,主营业务盈利继续保持增长势头。2014年,公司新签订单28.16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订单储备32.68亿元,订单储备是公司2014年营业收入的172.04%,为公司2015年的生产经营奠定了良好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在稳步发展原有产业的同时,加大对新能源业务的投入,将太阳能光伏发电站和LED照明灯具作为新的发展重点,以尽快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1、 幕墙系统及材料产业呈常态发展趋势

 2014年,幕墙系统及材料产业仍是公司销售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公司幕墙系统及材料产业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市场效应显著,在重大项目、重点区域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报告期内,公司先后中标深圳卓越梅林中心广场、深业上城南区项目、深圳中海当代艺术馆与城市规划展览馆项目、中国储能大厦、深圳华丽商务中心、广州宝钢大厦、阿里巴巴成都西部基地、重庆天和国际中心、武汉联发?九都国际、海口美兰机场西指廊、苏州中心广场、昆明七彩云南花之城等一批大型节能低碳高端幕墙及材料项目,其中深业上城南区项目、中国储能大厦、重庆天和国际中心幕墙项目为300米的超高层幕墙项目。公司通过扩大规模、加强现场管理、优化设计、优化施工方案、提高生产、提高施工效率等措施,有效降低成本,保持了较好的盈利能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公司始终坚持以顾客为中心、以创新为动力、以“树优质工程,建明星项目”为回馈客户的信赖,凭借强有力的履约能力,多次受到客户的肯定和表彰。报告期内,公司多次获得客户“优秀供应商”称号。

 2、新能源产业扬帆起航,生机勃勃

 公司2014年7月在深圳前海成立新能源公司重点发展太阳能光伏应用、光伏建筑一体化和LED 产业等新能源节能技术,经过一系列艰苦细致的开创性工作,公司新能源产业各项措施逐步实施。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与江西省萍乡市、新建县、龙南县等签订了建设总计900MWp的太阳能光伏电站合作协议,并已取得了100MWp太阳能光伏电站建设的政府立项批文。2014年12月23日公司董事会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10,500万股(含10,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投资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及偿还银行贷款,此将对公司太阳能光伏电站业务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目前非公开发行工作正有序向前推进。光伏发电业务是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之一,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且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对促进公司新能源产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从事LED照明灯具产品的方大索正公司。并购后,组建了稳定、高效的管理团队,通过传统渠道开拓,基本完成国内一、二线城市的市场布局。开创了创新型直销模式试点工作,在试点区域内得到了当地客户和消费者的高度认可,并新增设备、技术升级改造等方式拥有4个现代化生产基地,20多条自动化生产流水线,配备最先进的智能化研发生产设备,方大索正公司仅LED球泡灯每月生产达1000万个以上,拥有100多项专利技术,现有代分销网点10000余家,实现了高速的产销增长,基本达到了既定目标业绩。公司同时大力推进全国范围内的“电商店”线下线上营销模式,力争于2015年底实现电子商务与传统销售渠道的并轨经营,将方大索正公司打造成为国内最大的LED球泡灯生产基地。

 3、地铁屏蔽产业继续巩固市场龙头地位,积极开拓地铁屏蔽门系统维保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屏蔽门项目多个前期订单已进入设计、生产、施工高峰期,深圳地铁三期9、11号线、西安地铁3号线、武汉地铁4号线二期、南昌地铁1号线、福州地铁1号线、武汉至孝感城际铁路、新加坡地铁大士延长线等项目的屏蔽门/安全门均按合同进行设计、生产、施工,屏蔽门产业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64.55%。报告期内,公司屏蔽门系统以良好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在承接的新加坡地铁大士延伸线、南昌地铁1号线项目屏蔽门样机百万次寿命测试中,保持了零故障的优秀记录,获得业主的高度评价,样机顺利完成了百万次测试并通过验收,开始投入量产。

 地铁屏蔽门系统维保业务属于高附加值的高端服务业,且众多国内地铁屏蔽门系统进入维保期,地铁屏蔽门系统维保业务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公司在这项高端服务业中占有先天优势,屏蔽门系统是完全自主研发的方大品牌产品,无需依靠其他第三方就可以为客户提供及时、全面、高效、标准化的维保服务,满足屏蔽门系统专业维保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先后获得天津、南京、深圳等项目的维保订单,充分展现了公司在地铁屏蔽门领域的综合优势,延伸了公司轨道交通设备的产业链,为公司地铁屏蔽门业务利润增长开辟了新途径。

 4、方大城建设进展顺利

 报告期内,公司方大城更新项目取得了各项建设批文,自2014年正式开工以来,各项工作均按计划执行,实现年度建设计划,预计将按计划在2015年第四季度开始预售。为达到预定销售及蓄客目标,报告期内公司在项目形象包装、主力店招商、自媒体开发、广告及销售物料先行等方面积极开展营销相关的前置工作。

 5、加强人才引进,注重企业文化

 随着公司近年订单量激增,北京、上海、东莞松山湖、中山、南昌、成都六个产业基地均高速运行,为了满足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的需求,公司进一步完善矩阵式管理模式、优化业务流程,积极引进素质高、敬业精神强的管理及专业人才,不断充实以工程技术人员、复合型管理人员、技术性销售人员为主干的现代化经营管理队伍。公司注重企业文化、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设,举办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中秋节、厂庆日健康知识讲座、演讲比赛、猜灯谜、羽毛球、篮球、书法、摄影比赛,组织全体员工开展拓展训练、每月生日活动、组织单身员工联谊会等,营造公司良好的人文氛围,使公司的团队竞争力不断提高,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创造力和战斗力日益增强,为公司整体核心竞争力的快速提升做好了准备。

 6、奖项荣誉

 报告期内,“方大FANGDA”注册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公司荣获新浪财经“最具成长前景上市公司”、“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方大”品牌连续十二年获评 “深圳知名品牌”称号等。

 全资子公司建科公司凭借多年来优良的工程质量、良好的品牌形象荣获深圳市质量强市骨干企业、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颁发的1994-2014可持续发展优秀企业等荣誉称号;承建的深圳嘉里建设广场幕墙工程获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建筑幕墙精品工程称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金匠奖、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深圳市优质工程金牛奖;中广核大厦、中铁南方总部大厦幕墙工程均获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大连万达公馆项目幕墙工程获得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辽宁省建筑工程装饰奖、大连市建筑工程装饰奖; 深圳湾体育中心项目的幕墙工程获得广东省建设工程金匠奖、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此外还摘得深圳市2014年“福彩杯”QCC成果选拔赛银奖、QCC成果选拔赛优秀奖。建科公司总经理魏越兴先生作为深圳建筑幕墙领域领军代表当选“深圳百名行业领军人物”。

 全资子公司自动化公司被评为西安地铁建设劳动竞赛先进单位、先进设备供货商、先进维保单位、南京地铁青奥运输保障工作先进单位、东莞城轨R2线项目“攻坚保进度,聚力促开通”劳动竞赛活动先进单位、武汉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建设先进单位,受到南昌轨道交通集团通报表扬及经济奖励。

 全资子公司江西新材料公司被评为南昌高新区的先进企业、A级纳税人,“方大/FANGDA”铝塑复合板产品荣获“江西名牌产品”称号。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广东方大索正光电照明有限公司,因此合并报表新增一家子公司。

 报告期内新设立了直接控制的方大新能源公司和世汇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因此合并报表新增两家子公司。

 报告期内直接控制的子公司方大意德公司清算完成,因此合并报表减少了一家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5-07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股票代码:000055、200055 公告编号:2015-05号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3月11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3月25日下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熊建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七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本公司201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本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本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本公司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24,529,385.46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404,953,611.77 元,减提取10%盈余公积2,452,938.55 元,减派发2013年度股利人民币22,707,297.15 元后,201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404,322,761.53 元。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756,909,9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22,707,297.15元,2014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6、本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整(350,000,000.00元),期限为壹年,以本公司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科技南十二路的T205-0033土地及方大科技大厦(深房地字第4000213951号)作为抵押担保,同时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方大建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建科”)、深圳市方大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自动化”)和方大新材料(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新材料”)提供担保,具体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0,000.00元),期限为壹年,由方大建科提供担保,具体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陆亿元整(600,000,000.00元),期限为壹年,由方大建科、方大自动化提供担保。综合授信额度可转授信给方大建科使用,转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0,000.00元),转授信需由本公司、方大自动化提供担保;综合授信额度可转授信给方大自动化使用,转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元),转授信需由本公司和方大建科提供担保。

 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授信申请、担保事宜并签订有关合同及文件。

 7、本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保证的议案:

 (一)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方大建科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人民币柒亿壹仟万元整(710,000,000.00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2)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人民币肆亿元整(400,000,000.00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3)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0,000.00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4)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150,000,000.00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二)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方大自动化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0,000.00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2)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整(100,000,000.00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三)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方大新材料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人民币捌仟万元整(80,000,000.00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2)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申请人民币捌仟万元整(80,000,000.00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四)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新能源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东方大索正光电照明有限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申请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2)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肆仟万元整(40,000,000.00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五)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方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申请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上述五家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均由本公司提供担保,具体金额和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授信担保事宜并签订有关合同及文件。

 8、本公司关于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用于补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和置换部分银行借款。

 2014年3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因一年未实施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为谨慎起见,本次《关于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重新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实施。

 9、本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本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1、本公司2015年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30万元人民币,聘期一年。

 12、本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3、本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上各项议案获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章程修订对照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15年3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5 年3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以上第2-8项、11-12项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27日

 股票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股票代码:000055、200055 公告编号:2015-06号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会于2015年3月11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3月25日下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本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本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审议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本公司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24,529,385.46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404,953,611.77 元,减提取10%盈余公积2,452,938.55 元,减派发2013年度股利人民币22,707,297.15 元后,201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404,322,761.53 元。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756,909,9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22,707,297.15元。2014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5、审议本公司2015年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30万元人民币,聘期一年。

 6、审议本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本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全部议案获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1-5项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5-08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2: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16日---2015年4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A股股权登记日、B股最后交易日:2015年4月9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高新区南区科技南12路方大大厦一楼多功能会议厅

 (四)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4月9日(B股最后交易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或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议案1、审议《本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2、审议《本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3、审议《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4、审议《本公司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议案5、审议《本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特别决议);

 议案6、审议《本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保证的议案》(特别决议);

 议案7、审议《本公司关于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议案8、审议《本公司2015年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9、审议《本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决议);

 议案10、听取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别说明:以上第5、6、9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披露情况

 上述各项议案的相关内容均已于2015年3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英文)和www.cninfo.com.cn上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4月14日上午10:00-11:3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证券商出具的有效持股证明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深圳市高新区南区科技南12路方大大厦20楼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郭小姐

 联系电话:86(755)26788571-6622

 传真:86(755)26788353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投票代码:360055,投票简称:方大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至议案9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1至议案9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1至议案9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szse.cn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192,83990728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二)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四)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小姐

 联系电话:0755-26788571-6622

 传 真:0755-26788353

 通讯地址:深圳市高新区南区科技南12路方大大厦20楼

 邮 编:518057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7日

 

 附件:

 ■

 注:请在相应的方格内填“√”。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5-09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下属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子公司为本公司担保情况

 本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整(350,000,000.00元),期限为壹年,以本公司位于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科技南十二路的T205-0033土地及方大科技大厦(深房地字第4000213951号)作为抵押担保,同时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方大建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建科”)、深圳市方大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自动化”)和方大新材料(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新材料)提供担保,具体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0,000.00元),期限为壹年,由方大建科提供担保,具体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陆亿元整(600,000,000.00元),期限为壹年,由方大建科、方大自动化提供担保。综合授信额度可转授信给方大建科使用,转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0,000.00元),转授信需由本公司、方大自动化提供担保;综合授信额度可转授信给方大自动化使用,转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元),转授信需由本公司和方大建科提供担保。

 (二)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担保情况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方大建科拟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人民币柒亿壹仟万元整(710,000,000.00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2)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人民币肆亿元整(400,000,000.00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3)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0,000.00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4)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150,000,000.00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方大自动化拟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0,000.00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2)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整(100,000,000.00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3、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方大新材料拟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人民币捌仟万元整(80,000,000.00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2)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申请人民币捌仟万元整(80,000,000.00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4、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新能源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东方大索正光电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索正)拟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申请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2)拟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肆仟万元整(40,000,000.00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5、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方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方大)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申请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2015年3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上述担保内容,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授信担保事宜并签订有关合同及文件。上述议案表决情况: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担保事项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概况:

 本公司1994年4月成立于深圳,注册资本75,690.9905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熊建明,主营业务:建筑幕墙系统及材料、太阳能光伏电站及产品、半导体照明(LED)产品、轨道交通设备(地铁屏蔽门等)和房地产等。

 方大建科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1993年3月成立于深圳,注册资本5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熊建伟,主营业务:各类建筑幕墙的设计、制作和安装;玻璃隔墙、门窗、围墙、栏杆吊顶等装饰的制作、设计与施工等。

 方大自动化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2003年8月成立于深圳,注册资本1.05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林克槟,主营业务:轨道交通屏蔽门系统设备的技术开发、设计、加工、安装、销售等。

 方大新材料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2003年5月成立于南昌,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林克槟,主营业务:生产销售新型材料、复合材料、建造幕墙、门窗、金属结构和构件、金属制品、环保节能材料和产品等。

 方大索正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14年7月成立于广东省中山市,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罗慧驰,主营业务:照明灯具、灯用电器附件及其它照明器具、LED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安装等。

 成都方大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2012年3月成立于成都,注册资本0.2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魏越兴,主营业务:新型建筑材料、建筑幕墙、地铁屏蔽门、LED产品等的研发、设计、安装、销售等。

 2、截至2014年12月31日股权结构情况:

 2.1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2 方大建科

 ■

 2.3方大自动化

 ■

 2.4方大新材料

 ■

 2.5方大索正

 ■

 2.6 成都方大

 ■

 3、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将在该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4.1亿元

 3、担保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方大建科、方大自动化、方大新材料和成都方大均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方大索正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各公司因其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授信,同意本公司与上述各公司互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担保数量为126,216.53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本公司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2.21%,不存在逾期担保。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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