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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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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
发行股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简称:西部证券 股票代码:002673 编号:2015-026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

 发行股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8号),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97,784,810股,发行价格为25.2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96.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5,764,784.8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74,235,211.99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于2015年3月25日上市,公司股本由1,200,000,000股增加至1,397,784,810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自2014年11月5日至2015年1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5,992.14万股,减持比例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4.99%,持股比例由25.58%变为20.59%,具体情况如下:

 ■

 城投控股因未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减少,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虽然其持有西部证券的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20.59%下降至17.6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公告同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承诺履行情况说明

 (1)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自持股之日(2011年1月10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西部证券股份。

 上述承诺已于2014年1月10日履行完毕,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所有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2)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最低减持价格承诺,也未违反股份锁定承诺及其他承诺。

 3、本次股份减持及西部证券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47,058,7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68%。

 特此公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6日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西部证券

 股票代码:00267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艾路1540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130号19-20层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降低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报告书是根据本次权益变动如实编制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义另有所指,本报告书中下列用语为如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安红军

 2.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艾路1540号

 3.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玖亿捌仟柒佰伍拾贰万叁仟伍佰壹拾捌元整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000000011872

 5.组织机构代码证号:13220792-7

 6.税务登记证号码:310109132207927

 7.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8.主要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原水供应,自来水开发,污水治理,污水处理及输送,给排水设施运营、维修,给排水工程建设,机电设备制造与安装,技术开发咨询和服务,饮用水及设备,饮用水工程安装及咨询服务。

 9.经营期限:1992年9月9日至不约定期限

 10.主要股东情况: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5.61%;弘毅(上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公司)持股10%。

 11.通讯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130号19-20层

 12.联系电话:021-66987070

 13.传真:021-6698665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城投控股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计划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增加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优化业务结构,扩大业务规模特别是创新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西部证券根据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向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97,784,810股,并于2015年3月25日上市。

 城投控股因未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虽然其持有西部证券的股份数量不变,但持股比例下降。

 二、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其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西部证券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西部证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及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1月16日获得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通过,2015年2月13日,西部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8号),核准西部证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0,000万股新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25.28元/股,发行股票数量197,784,81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999,999,996.80元,股份发行数量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限40,000万股;发行对象数量为8名,不超过10名。西部证券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5年3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手续,并于2015年3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后西部证券总股本由1,200,000,000股增长到1,397,784,810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城投控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5,992.14万股,减持比例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4.99%,持股比例由25.58%变为20.59%,减持后持有西部证券247,058,782股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城投控股持有的西部证券股份数量不变,但持有西部证券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下降至17.68%。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自公司上市(2012年5月3日)起至2015年3月2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城投控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5,992.14万股,变动比例4.99%。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三、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西部证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买卖西部证券股份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本报告书文本。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公章):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安红军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填表说明: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公章):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安红军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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