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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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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98 股票简称:中南传媒 编号:临2015-002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3月25日,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传媒”或“公司”)与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轨道集团”)签署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拟共同投资1000万元设立合资公司运营长沙地铁1、3、4、5号线及后续延长线站内平面广告及无线网络媒体平台项目。

 一、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雨花区杜花路166号

 法定代表人:彭旭峰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公司类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轨道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土地一级整理、开发;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建筑材料的销售。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口径下,长沙轨道集团的资产总计660.29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416.43亿元,201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08亿元,净利润219.71万元。

 二、协议主要条款

 甲方:长沙轨道集团

 乙方:中南传媒

 (一)合作标的

 1、合作范围:长沙地铁1、3、4、5号线及其后续开通的相应的延长线。

 2、合作内容:(1)上述线路站内平面广告资源;(2)上述线路无线网络媒体平台资源。

 3、合作期限:本合作期限为20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到期,乙方享有与甲方优先续约合作权。

 (二)合作模式

 1、合资公司设立方式

 甲方授权旗下长沙市轨道交通广告有限公司与乙方授权的旗下中南地铁传媒有限公司(暂定名)共同出资,设立专为运营长沙轨道交通站内广告、无线网络媒体平台项目等业务的合资公司,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甲方出资300万元,出资比例为30%;乙方出资700万元,出资比例为70%。

 2、租赁费

 (1)甲方将本合同所涉及的各类广告媒体设施设备及无线网络媒体平台设施设备和其所附着的站内空间位置,租赁给合资公司经营,合资公司以年度为单位向甲方支付租赁费。此项租赁费进入合资公司成本列支,支付方式参照2号线站内平面广告合同执行。

 (2)平面广告租赁费依据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地铁平面广告项目经营权费单位面积计费标准,并结合调整系数确定。

 (3)无线网络媒体平台租赁费参照长沙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同项目中标价格及上海地铁同项目租赁费标准,并结合调整系数确定,递增系数与平面广告保持一致。

 三、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签署该协议,中南传媒在已获得长沙地铁2号线广告运营权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了长沙地铁空间的广告市场,可精准锁定和综合运营长沙地铁的都市主流用户。同时,可利用地铁空间的无线网络平台,实现旗下传统媒体集群和都市生活移动互联平台的深度融合与协同发展,有利于促进从媒体到平台的转变,打造城市地铁新型都市生活生态圈。

 四、协议审批程序

 该协议已经公司总经理层审批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协议履行的风险

 协议履行过程中,将存在合资公司协作的风险、项目运营的政策风险、广告市场波动的经营风险以及广告设施的消防安全风险等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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