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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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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15—007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 “新乡市星鹭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房产、构筑物租赁协议和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新乡白鹭化纤集团设计研究所”签订的专业工程设计合同,并于2015年3月25日披露了上述关联交易公告。

 (内容详见2015年3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第八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关联交易公告)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对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如下:

 1. 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末拥有总资产117,693万元,净资产110,565万元,营业收入1,631万元,净利润12,274万元(未经审计)。新乡市星鹭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末拥有总资产5,995万元,净资产5,992万元,公司目前正在建设中,尚未投产,未有营业收入,净利润19万元(未经审计)。

 2015年,“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 “新乡市星鹭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为租赁房产。新乡市星鹭科技有限公司资本充足,且发生交易金额较小,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其向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该交易不会对两方及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2015年至今,“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 “新乡市星鹭科技有限公司”未发生各类关联交易。连续12个月内“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 “新乡市星鹭科技有限公司”未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按照《上市规则》此关联交易不属于需提交股东大会的关联交易。

 2. 新乡白鹭化纤集团设计研究所2014年末拥有总资产178万元,净资产25万元,营业收入0.58万元,净利润-110万元(未经审计)。

 2015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委托新乡白鹭化纤集团设计研究所承担土建、公用工程及附属设施工程设计。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进行2*2万吨超柔软氨纶纤维项目(一期)工程建设,特委托新乡白鹭化纤集团设计研究所承担土建、公用工程及附属设施工程设计,本次交易为本公司向其支付设计费用,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该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2015年初至今,新乡白鹭化纤集团设计研究所与本公司未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连续12个月内“新乡白鹭化纤集团设计研究所”与 本公司未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按照《上市规则》此关联交易不属于需提交股东大会的关联交易。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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