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3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8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材料。

 二、有关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1、当事人

 原告: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

 被告一: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地区三家店村北

 被告二:北京四环空港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京密路南法信段8号

 被告三:北京盈投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2、诉讼请求

 请求人民法院判决:

 (1)被告一给付原告建设工程施工款31,528,480.00元、垫资利息4,000,000.00元、律师代理费400,000.00元,以上费用共计35,928,480.00元。

 (2)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为:以41,528,480.00元为基数,按日支付万分之五,自2014年3月1日始计算至实际付清全部余款为止)。

 (3)被告二、被告三对(1)、(2)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被告一承担案件受理费,被告二、被告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事实与理由

 2013年7月31日,原告与被告一、被告二就原告承建的被告一“四环药业空港基地办公楼工程”工程款付款事宜达成《四环药业空港基地办公楼工程款付款协议》(以下简称“《付款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被告一共欠原告工程款41,528,480.00元;

 (2)被告一应分别于2013年9月30日前、2013年12月31日前、2014年2月底前分三次付清全部工程款,并于2014年2月底前支付垫资利息4,000,000.00元;

 (3)如被告一逾期履行付款义务,每逾期一天,按照41,528,480.00元的万分之五向原告支付违约金,直至履行《付款协议》完毕为止;

 (4)被告二、被告三对被告一上述债务、利息、违约金等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以上内容引自民事起诉状)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公告之日,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及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关系

 该诉讼事项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前原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环药业”)拖欠的工程款项。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于2013年5月27日与交易各方签订《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协议》(以下简称“重组协议”),该协议约定“上市公司在资产交割日之前和/或因资产交割日之前的任何事由而产生的全部负债(含或有负债)、义务和责任均由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及/或泰达控股指定的第三方承担。若在资产交割日之后,任何第三方就上市公司资产交割前和/或因资产交割日之前的事由而产生的负债(含或有负债)、义务和责任等向泰达控股及或泰达控股指定的第三方主张权利,泰达控股及/或泰达控股指定的第三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如上市公司为此发生任何支付责任,由泰达控股及/或泰达控股指定的第三方对上市公司全额补偿”。

 公司于2013年12月5日与重组各方签订《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出资产交割事宜之协议书》(以下简称“交割协议”),交割协议约定,“上市公司(原四环药业)截至交割日的全部债权债务(包括或有债权债务)自置出资产交割日起由北京四环空港药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四环空港”)继受。在置出资产交割日前应就与置出资产相关的债权、债务转移事项履行完毕债权人和债务人的通知或同意等程序。在置出资产交割日后,涉及未履行完毕债权人和债务人通知或同意程序的债权、债务(包括或有债权债务),由北京四环空港及泰达控股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给四环药业造成损失的,应由泰达控股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该案应由北京四环空港及泰达控股承担,公司将积极协调和督促北京四环空港及泰达控股尽快偿还上述债务。本次诉讼是否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影响尚不确定,如因该案给公司造成损失,依照重组协议和交割协议约定,将由泰达控股负责赔偿。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举证通知书

 3、《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协议》

 4、《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出资产交割事宜之协议书》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