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赛象科技,证券代码:002337)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3月20日、2015年3月23日、2015年3月2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及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此次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查询,除以上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浩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甬金通达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甬金通达”)于2015年3月2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无限售流通股份共29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本次减持后,实际控制人张建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22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2%。张建浩先生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持公司股票的意向,不排除在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减持后,新疆甬金通达不再持有公司股份。(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4)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是否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情形的说明
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2、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