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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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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5-037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提案的增加、否决或变更。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3月24日下午2:00-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23日下午3:00至2015年3月24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路TCL大厦B座19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廖骞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共计86人,代表股份4,482,163,740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6.73%。

 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28人,代表股份3,131,755,308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5.6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8人,代表股份1,350,408,432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1.07%。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1:本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481,734,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04%;

 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2%;

 弃权42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94%;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965,041,4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9.9855%;

 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002%;

 弃权42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142%;

 议案2:本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481,733,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04%;

 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2%;

 弃权42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94%;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965,040,2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9.9855%;

 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002%;

 弃权42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143%;

 议案3: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4,481,733,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04%;

 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2%;

 弃权42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94%;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965,040,2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9.9855%;

 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002%;

 弃权42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143%;

 议案4:本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4,481,729,5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03%;

 反对2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6%;

 弃权40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91%;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965,036,1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9.9854%;

 反对2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008%;

 弃权40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138%;

 议案5:本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4,481,733,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04%;

 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2%;

 弃权42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94%;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965,040,2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9.9855%;

 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002%;

 弃权42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143%;

 议案6: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4,473,798,4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8134%;

 反对7,762,4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732%;

 弃权60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35%;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957,104,9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9.7179%;

 反对7,762,4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2618%;

 弃权60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203%;

 议案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4,478,566,6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197%;

 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2%;

 弃权3,589,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801%;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961,873,2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9.8787%;

 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002%;

 弃权3,589,8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1211%;

 议案8:关于认购唯冠国际债券暨参与唯冠国际重组的议案

 同意4,481,733,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04%;

 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2%;

 弃权42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94%;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965,040,2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9.9855%;

 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002%;

 弃权42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143%;

 议案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4,481,733,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04%;

 反对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2%;

 弃权41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94%;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965,040,2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9.9855%;

 反对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003%;

 弃权41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142%;

 议案10: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增选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贺锦雷先生、赵伟国先生(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14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提出临时议案暨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10.1增选候选人贺锦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3,893,813,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86.8735%;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42,191,4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0.8542%;

 10.2增选候选人赵伟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4,085,174,1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1.1429%;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68,002,2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65.3094%;

 议案11:关于增选候选人阎焱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4,481,187,5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82%;

 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2%;

 弃权96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16%;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964,494,1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9.9671%;

 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002%;

 弃权96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327%;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文梁娟、王莹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5-038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发行总规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超短期融资券的事项以及拟发行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分期发行)中期票据的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4年9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根据决议内容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规定和金融市场情况,公司拟发行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其中:

 1、中期票据拟于2014年3月25日在银行间市场进行公告,计划4月1日正式发行,本期中票发行总额5亿元人民币,期限为5年。

 2、超短期融资券拟于2014年3月25日在银行间市场进行公告,计划3月26日正式发行,本期融资券发行总额2亿元人民币,期限为180天。

 (详情参见本公司刊登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的公告和有关文件)。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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