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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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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511 股票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13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股份”或“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1 日披露了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对2014 年度利润分预案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一、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国药股份董事会提议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7,8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788.00万元,占经审计的公司201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可分配利润439,764,825.08元的10.89%。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国药股份所处的医药商业行业属于资金流动性强、需求量大的行业,随着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销售规模不断扩大,一方面公司为保证经营品种齐全和供应充足稳定,需要预先支付货款给上游医药企业采购商品;另一方面,公司的下游客户主要为医院客户和商业客户,虽然能够保证回款,但回款周期相对较长,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压力较大。此外,公司出于打造特色业务全产业链的考虑,存在进行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的可能性。

 国药股份十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但需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可持续性,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的情况下,从平衡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的角度考虑,提出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国药股份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已经2015年3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详见公司公告临2015-005),并经 2015年3月19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详见公司公告临2015-006),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也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予以披露。

 四、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10-67271828

 3、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 公司将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事宜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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