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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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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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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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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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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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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是公司实现大跨越、大发展的一年,也是公司发展史上里程碑式的一年。公司紧紧围绕“客运交通”及“能源”的产业定位,以改革发展为根本动力,以创新驱动为重要支撑,调整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坚持“内生性增长”和“外延式发展”并举的发展战略,狠抓重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同时抓好主营产业经营和发展,净利润创新高,取得骄人业绩。2014年3月,公司启动重大资产重组,向南京公用、南京城建、南京公交和广州恒荣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港华燃气51%股权和华润燃气14%股权,并募集不超过26,000万元的配套资金。2014年11月,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24号文件),核准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2015年1月,公司完成标的资产过户及募集配套资金事宜。2015年3月4日新增股份上市。随着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完成,公司也迈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燃气资源的注入,进一步夯实与拓展了公司主业,奠定了公司以城市公用事业为主营业务的资源整合与专业化管理平台地位,增强了公司核心竞争力,充分保障了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积极应对政策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努力降低外部环境压力给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工作取得实效。

 (1)的士产业:严格考核机制,推行板块管理,管理流程日趋完善,管理机制不断优化;通过管控与考核,加强检查力度,服务质量一跃行业前列;利润水平显著提升,企业面貌焕然一新,中北的士产业行业领跑者和带头人的地位进一步巩固。

 (2)金融产业:积极拓展市场,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原则,大力培育优质客户,不断挖掘潜在客户,加快市场渗透,同时严抓风险控制,在风险防范和实现效益之间找到平衡点,最终实现利润和规模的双丰收。

 (3)汽服产业:一方面加大销售力度、创新营销手段、锁定忠诚客户,零售量和直销量都得到了提高;另一方面利用理赔服务中心的开设,拓展修理厂业务,修理业务量和毛利率都得到了大幅提升;同时积极探索与发展二手车置换、融资、保险、装潢等增值业务,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

 (4)房地产业: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政策要求,以1.24亿元成功转让南京中北瑞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加大产品宣传力度,有序推进龙池湾项目及英郡尾盘销售,销售指标完成良好;通过明确存量资产去化分阶段目标,存量资产去化卓有成效。

 (5)旅游产业:强化内部业务流程管理,加大产品研发,加强行业拓展运用分社、连锁加盟、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运营模式,提升了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6)电力产业:根据国家环保排放的相关要求,唐山电厂在全面停机,并进入关停处置程序后,积极稳步推进员工安置及资产设备的处置工作。同时与华润电力及唐山建设共同投资组建的唐山丰润已于2014年8月正式投产,电力产业实现平稳过渡。

 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72亿元;利润总额2.3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4亿元;每股收益0.4673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3.0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36亿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3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

 本公司采用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1)长期股权投资

 准则2号(修订)规范的长期股权投资不再包括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投资。同时修订后的准则明确了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核算,以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控制、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等特殊事项的会计处理。公司管理层根据准则2号(修订)将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投资从长期股权投资中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进行了追溯调整。除以上影响外,公司管理层认为该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将期初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投资从长期股权投资中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金额为14,975,982.25元。

 2) 职工薪酬

 准则9号(修订)明确了短期薪酬、带薪缺勤、累计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等相关定义,新增了离职后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修改了辞退福利的会计确认时点。此外,准则还规范了企业向职工提供的短期薪酬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公司管理层认为该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3)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准则30号(修订)的要求,本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本公司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

 本公司将期初公交巴士购车补贴款55,507,019.80元从其他非流动负债重分类至递延收益。

 本公司将期初可供出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累计金额28,916,891.09元从资本公积重分类至其他综合收益。将期初外币报表折算差额-151,104.69从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重分类至其他综合收益。

 4)合并范围

 准则33号引入了单一的控制模式,以确定是否对被投资方进行合并。有关控制判断的结果,主要取决于本公司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利、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该准则的采用不会影响本公司的合并范围。

 5)金融工具列报

 准则37号(修订)补充了权益工具的分类、抵销的规定和披露要求、金融资产转移的披露要求以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分析的披露要求,并删除了有关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部分披露要求。采用本准则导致本公司本年度财务报表中对金融工具进行更广泛的披露。除此以外,采用该准则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的确认和计量产生重大影响。

 6)公允价值计量

 准则39号重新定义了公允价值,制定了统一的公允价值计量框架,规范了公允价值的披露要求。采用本准则导致本公司本年度财务报表中对公允价值信息进行更广泛的披露。除此以外,采用该准则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的确认和计量产生重大影响。

 7)合营安排

 采用准则40号前,本公司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控制经营、共同控制资产及合营企业。根据准则40号的规定,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同条款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本公司根据准则40号,修改了有关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并重新评估了其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采用准则40号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8)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准则41号整合并优化在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中权益的披露,本公司本年度财务报表中在其他主体中权益根据准则的要求进行了披露,采用该准则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的确认和计量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子公司南京中北瑞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股权转让,自2014年6月1日起不在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子公司赛德东方控股有限公司清算注销,自2014年11月起不在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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