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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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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岛建设 公告编号2015-005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3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3月9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同双先生主持,应到8人,实到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 会议以 8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子公司海南海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代建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为拓展子公司海南海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建工程)的工程代建类业务市场规模,同时提升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工程基建项目管理效率,本着友好共赢的合作理念,海建工程拟与海航集团下属公司就工程项目管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本公司授权海建工程与相关关联方签订《委托代建合作框架协议》,海建工程与同一关联方及其子公司2015年在相关额度内的合同不再提交公司进行审批。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授权子公司海建工程签订《委托代建合作框架协议》发表如下意见:

 1、经核查,海建工程拟与关联方签订《委托代建合作框架协议》主要为了提升海建工程在代建市场的占有率,保障海建工程代建业务持续稳定,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没有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主业发展需要。

 2、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会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我们同意公司授权海建工程签订《委托代建合作框架协议》。

 该项议案须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该项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临2015-006号公告。

 三、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子公司天津博瑞易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设计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为拓展子公司天津博瑞易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易筑)的设计类业务市场规模,同时提升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工程设计项目管理效率,本着友好共赢的合作理念,博瑞易筑拟与海航集团下属公司就工程设计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本公司授权博瑞易筑与相关关联方签订《委托设计合作框架协议》,博瑞易筑与同一关联方及其子公司2015年在相关额度内的合同不再提交公司进行审批。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授权子公司博瑞易筑签订《委托设计合作框架协议》发表如下意见:

 1、经核查,博瑞易筑拟与关联方签订《委托设计合作框架协议》主要为了提升博瑞易筑在设计市场的占有率,保障博瑞易筑设计业务持续稳定,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没有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主业发展需要。

 2、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会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我们同意公司授权博瑞易筑签订《委托设计合作框架协议》。

 该项议案须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该项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临2015-007号公告。

 四、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通知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15-008号公告

 特此公告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岛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5-006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子公司海南海建工程管理

 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代建合作框架

 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拓展子公司海南海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建工程)的工程代建类业务市场规模,同时提升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工程基建项目管理效率,本着友好共赢的合作理念,海建工程拟与海航集团下属公司就工程项目管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经初步洽谈及预估,2015年度双方预计签订《委托代建服务合同》合计金额为51,100万元。本公司拟授权海建工程与相关关联方签订《委托代建合作框架协议》,自本次董事会至公司下一年度董事会期间,海建工程与同一关联方及其子公司在框架协议额度内的具体代建项目合同不再进行单独审议。

 因本公司和海航集团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海航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及相关关联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授权子公司海南海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代建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同双先生、董桂国先生、吴恕先生、慕文瑾女士、蒙永涛先生已回避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上述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明细

 本次拟授权海建工程与其签订《委托代建合作框架协议》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授权金额明细如下:

 ■

 三、关联方介绍

 1、海航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18,302.76万元;法定代表人:曾标志;注册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7号新海航大厦15层;经营范围:商业、酒店及高尔夫球场的投资与管理;能源、交通、新技术、新材料的投资开发及股权运作;旅游项目开发;农业项目开发;投资咨询服务。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其收入483,006.97万元,利润15,194.48万元,总资产5,671,570.68万元,总负债3,747,005.5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海航置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64,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姜杰;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贸大道45号银通国际中心28层;经营范围:承担各类型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的策划、管理,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房地产项目投资,酒店项目投资管理,高尔夫地产投资、赛事组织和策划,高尔夫旅游业服务及咨询服务,高尔夫球场投资,建筑材料、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的销售。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其收入109,972.67万元,利润5,243.20万元,总资产5,812,138.83万元,总负债4,951,664.0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18,441.58万元;法定代表人:黄秋;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凤凰路凤凰国际机场;经营范围:航空服务;国内航线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外航空客、货运销售代理业务(危险品除外);车辆及设备出租、修理,停车场经营;旅游业(不含旅行社经营);商业;机场场地、设备的租赁;仓储服务;清洁;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和代理;航空信息技术和咨询服务;职业培训。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其收入85,721.33万元,利润23,980.62万元,总资产 1,494,207.43万元,总负债755,264.8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海航基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7,321.3万元;法定代表人:王贞;注册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美兰机场综合楼;经营范围:国内外航空运输企业、过港和转港旅客提供过港及地面运输服务;出租侯机楼内的航空营业场所、商业和办公场所并提供综合服务;建设、经营机场航空及其辅助房地产设施业务;货物仓储(危险品除外)、包装、装卸、搬运业务;在本机场范围内为航空公司或旅客等提供航空油料、五金工具、交电产品、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杂志销售。

 截止2014年6月30日,其总资产561,681.万元,营业收入45,706.万元,负债281,655万元,营业利润22,362万元,净利润17,06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北京慈航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韩德民;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楼5层504室;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其收入0万元,利润0万元,总资产6,072.77万元,总负债3,072.7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海南旅控会展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4,345.46万元;法定代表人:蓝毅;注册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海口南洋大厦2711单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会展中心筹建、开发。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其收入0万元,利润-26.73万元,总资产23,222.58万元,总负债9,519.5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深圳宝源创建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9,974.42万元;法定代表人:陈雪松;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龙昌巷3号301;经营范围:在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及其他国家禁止、限制项目);计算机软件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与技术推广(以上不含限制项目)。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其收入0万元,利润-6,133.42万元,总资产277,286.03万元,总负债195,612.4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苏州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正军;注册地址:苏州市十全街345号;经营范围:酒店管理;附加商品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其收入0万元,利润-263.84万元,总资产74,801.22万元,总负债42,795.1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胡泊;注册地址:武汉市黄坡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巨龙大道188号;经营范围:物流园综合服务咨询,物流信息、商品展示服务,货物仓储、装卸搬运;进出口贸易(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国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会议会展服务;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五金、交电销售;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物业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其收入510.07万元,利润-2,485.23万元,总资产64,702.70万元,总负债39,342.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海南海岛航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8,129万元;法定代表人:徐露;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秀路29号;经营范围:各类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的策划及管理;酒店、旅游投资管理及信息咨询;建筑工程机械及器材租赁;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销售。(凡需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其收入0万元,利润1.06万元,总资产97,935.86万元,总负债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1、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18,218.18万元;法定代表人:辛笛;注册地址:中国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7号海航大厦;经营范围:国际、国内(含港澳)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与航空运输相关的服务业务;航空旅游;机上供应品,航空器材,航空地面设备及零配件的生产;候机楼服务和经营;保险兼业代理服务(限人身意外险)。(以上凡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须凭许可证经营)

 截止2014年9月30日,其收入2,780,140.5 万元,利润188,784.8 万元,总资产12,273.667.3万元,总负债9,285.45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各委托单位

 乙方:海南海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协议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及其子公司工程项目提供管理服务。根据双方代建合作业务计划,预计双方2015年签订的项目代建合同金额XX元。

 乙方代建工作范围:建设实施代建,代建工作从甲方完成施工图设计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定案结束。

 3、合作机制

 对于本框架协议所约定的合作项目,甲乙双方同意具体落实到具体项目后,签署正式委托代建合同,约定具体结算方式及双方权利义务。

 五、签订框架协议目的及影响

 签订框架协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合作共赢,一方面提升关联方工程项目管理效率,一方面提升海建工程在工程管理方面的市场占有率,有利于促进海建工程代建业务持续稳定,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双方具体合同签订后,海建工程将根据具体工程项目管理进度及会计准则逐步确认收入及利润,合同约定金额并非一定形成当年收入及利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海建工程拟与关联方签订《委托代建合作框架协议》事项,通过认真审阅有关材料,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询问和沟通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核查,海建工程拟与关联方签订《委托代建合作框架协议》没有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2、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会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特此公告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岛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5-007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子公司天津博瑞易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设计合作框架

 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为拓展子公司天津博瑞易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易筑)的设计类业务市场规模,同时提升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工程设计项目管理效率,本着友好共赢的合作理念,博瑞易筑拟与海航集团下属公司就工程项目设计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经初步洽谈及预估,2015年度双方预计签订《委托设计服务合同》合计金额为9,900万元。本公司拟授权博瑞易筑与相关关联方签订《委托设计合作框架协议》,自本次董事会至公司下一年度董事会期间,博瑞易筑与同一关联方及其子公司在框架协议额度内的具体设计项目合同不再进行单独审议。

 因本公司和海航集团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海航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及相关关联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授权子公司天津博瑞易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设计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同双先生、董桂国先生、吴恕先生、慕文瑾女士、蒙永涛先生已回避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上述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明细

 本次拟授权博瑞易筑与其签订《委托设计合作框架协议》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授权金额明细如下:

 ■

 三、关联方介绍

 1、海航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18,302.76万元;法定代表人:曾标志;注册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7号新海航大厦15层;经营范围:商业、酒店及高尔夫球场的投资与管理;能源、交通、新技术、新材料的投资开发及股权运作;旅游项目开发;农业项目开发;投资咨询服务。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其收入483,006.97万元,利润15,194.48万元,总资产5,671,570.68万元,总负债3,747,005.5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海航置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64,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姜杰;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贸大道45号银通国际中心28层;经营范围:承担各类型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的策划、管理,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房地产项目投资,酒店项目投资管理,高尔夫地产投资、赛事组织和策划,高尔夫旅游业服务及咨询服务,高尔夫球场投资,建筑材料、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的销售。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其收入109,972.67万元,利润5,243.20万元,总资产5,812,138.83万元,总负债4,951,664.0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海南海航美兰临空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法定代表人:王贞;注册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海航大厦21层;经营范围:机场投资,机场运营管理与国内外航空运输有关的地面服务,机场与机场相关的其他项目的投资建设,国内外航空运输业务代理,物流,仓储(非危险品),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零售的投资管理,临空产业的投资、管理,国内外航空运输业务的技术合作、咨询和服务。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其收入0万元,利润-761.24万元,总资产30,050.77万元,总负债51.6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各委托单位

 乙方:天津博瑞易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协议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及其子公司工程项目提供设计服务。根据双方设计合作业务计划,预计双方2015年签订的项目设计合同金额XX元。

 乙方设计工作范围:提供设计服务,至设计完成结束。

 3、合作机制

 对于本框架协议所约定的合作项目,甲乙双方同意具体落实到具体项目后,签署正式委托设计合同,约定具体结算方式及双方权利义务。

 五、签订框架协议目的及影响

 签订框架协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合作共赢,一方面提升关联方工程设计管理效率,一方面提升博瑞易筑在工程设计方面的市场占有率,有利于促进博瑞易筑设计业务持续稳定,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双方具体合同签订后,博瑞易筑将根据具体工程项目设计进度及会计准则逐步确认收入及利润,合同约定金额并非一定形成当年收入及利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博瑞易筑拟与关联方签订《委托设计合作框架协议》事项,通过认真审阅有关材料,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询问和沟通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核查,博瑞易筑拟与关联方签订《委托设计合作框架协议》没有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主业发展需要。

 2、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会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特此公告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15 证券简称:海岛建设 公告编号:2015-008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8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7号海航大厦3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8日

 至2015年4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15-006号公告、2015-007号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关于授权子公司海南海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代建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关于授权子公司天津博瑞易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设计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于授权子公司海南海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代建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授权子公司天津博瑞易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设计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海航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现场会议登记采用现场登记、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即,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选择在现场会议登记日于指定地点进行现场会议登记,或采用信函、传真方式向公司提交登记文件进行登记。

 (1)现场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2015年4月2日—4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

 接待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7号海航大厦21层公司投资证券部。

 (2)传真登记

 采用传真方式进行会议登记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15年4月7日17:00之前将登记文件传真至:0898—66552246。

 (3)信函登记

 采用信函登记方式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15年4月7日17:00之前(以邮戳为准)将登记文件邮寄到以下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7号海航大厦21层;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

 邮编:570203。

 (二)登记文件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注意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现场会议时间预计不超过半天;

 3、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68876900、68877862。

 传 真:0898—66552246 邮编:570203

 特此公告。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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