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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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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5-011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5年3月24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厅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现将会议召开情况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15年3月24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2015年3月23日~3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23日下午15:00至2015年3月2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5年3月17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3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二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1、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方案;

5、公司2015年度经营计划;

6、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为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短期融资提供担保的预案;

8、《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新建工程(2×1000MW)可行性研究报告》;

9、关于投资建设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新建工程(2×1000MW)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为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新建工程(2×1000MW)提供贷款担保的预案;

11、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12、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

1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5.1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1.1选举宁远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1.2选举叶耀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1.3选举刘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1.4选举邹孟红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1.5选举丁珍珍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1.6选举吴一帆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2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2.1选举王再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2.2选举田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2.3选举屈文洲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6.1选举邹锦开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16.2选举温晓丹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1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中,第7、10、12、13、14项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第15、16项议案,董事、监事选举须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中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2014年度述职报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股权登记日收盘后所在证券营业部开具的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2、登记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3、登记时间: 2015年3月22日至3月23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0690宝新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3、在投票当日,“宝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输入证券代码360690;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100.00
议案一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00
议案二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0
议案三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3.00
议案四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方案4.00
议案五公司2015年度经营计划5.00
议案六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6.00
议案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为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短期融资提供担保的预案7.00
议案八《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新建工程(2×1000MW)可行性研究报告》8.00
议案九关于投资建设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新建工程(2×1000MW)的议案9.00
议案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为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新建工程(2×1000MW)提供贷款担保的预案10.00
议案十一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11.00
议案十二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2.00
议案十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13.00
议案十四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14.00
议案十五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5.1选举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制
15.1.1选举宁远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5.01
15.1.2选举叶耀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5.02
15.1.3选举刘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5.03
15.1.4选举邹孟红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5.04
15.1.5选举丁珍珍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5.05
15.1.6选举吴一帆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5.06
15.2选举独立董事累积投票制
15.2.1选举王再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6.01
15.2.2选举田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6.02
15.2.3选举屈文洲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6.03
议案十六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16.1选举邹锦开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17.01
16.2选举温晓丹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17.02
议案十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18.00

(4)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除外)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除外)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和各议案都进行了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①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委托数量1股2股3股

②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具体如下:

议案14.1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6;

议案14.2选举独立董事3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

议案15选举股东代表监事2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

股东既可用所属类别的所有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名董事或监事,也可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最后按得票多少决定当选董事、监事。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的表决票应分别投向所属类别的候选人。

(6)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7)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15年3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3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刘 沣、罗丽萍

电 话:(0753) 2511298

传 真:(0753) 2511398

邮 箱:bxnygd@sina.com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人/本公司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及相关文件,对本次投票行为的原则、目的、规则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方案   
5公司2015年度经营计划   
6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为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短期融资提供担保的预案   
8《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新建工程(2×1000MW)可行性研究报告》   
9关于投资建设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新建工程(2×1000MW)项目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为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新建工程(2×1000MW)提供贷款担保的预案   
11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12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   
1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5.1选举非独立董事同意股数
15.1.1选举宁远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1.2选举叶耀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1.3选举刘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1.4选举邹孟红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1.5选举丁珍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1.6选举吴一帆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2选举独立董事同意股数
15.2.1选举王再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2.2选举田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2.3选举屈文洲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股数
16.1选举邹锦开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16.2选举温晓丹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1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人为法人的):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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