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等 |
| 高管变更类型 | 离任基金管理人总经理,代任基金管理人总经理 |
2 代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 代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 总经理 |
| 代任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 饶雄 |
| 是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高管任职资格 | - |
| 中国证监会核准高管任职资格的日期 | - |
| 任职日期 | 2015年3月13日 |
| 过往从业经历 | 历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银河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投资总监等;现任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2014年9月30日至今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
| 取得的相关从业资格 | 基金从业资格 |
| 国籍 | 中国 |
| 学历、学位 | 博士研究生 |
注:1、饶雄先生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于2015年3月11日通过基金业协会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投资法律知识考试,具备3年以上基金、证券等金融相关领域的工作经历及与履职相关的管理经历,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基金从业人员的情形,最近3年未收到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符合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2、根据2013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和从事合规监管的负责人的任职条件需中国证监会进行资格审核。其余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无需中国证监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核。
3 离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 离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 总经理 |
| 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 李凌 |
| 离任原因 | 工作变动 |
| 离任日期 | 2015年3月13日 |
| 是否转任本公司其他工作岗位 | 督察长 |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经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李凌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并决定由公司董事长饶雄先生代为履行公司总经理职务。公司已按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监局报告。公司董事长饶雄先生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的期限不超过90日。
特此公告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