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白凡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文件精神及北京市相关规定,白凡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白凡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人数的比例低于规定的最低要求,《辞职报告》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新任独立董事填补缺额后生效。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提名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补选出的独立董事就任前,白凡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白凡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白凡先生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