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6日收到公司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函》。公司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王道达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保荐工作的正常进行,瑞银证券委派崔伟先生接替王道达先生履行持续督导工作。崔伟先生简历见附件。
此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汤双定先生和崔伟先生。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8日
附件:
崔伟先生的简历
崔伟,男,保荐代表人,复旦大学管理学硕士,瑞银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2011年1月加入瑞银证券,之前曾任职于招商证券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执行项目包括西安民生非公开发行,国电电力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A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发行,中国昊华重组改制,三五互联IPO,广聚能源股权收购等多宗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