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不超过6.8亿元中期票据事项,经公司2012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在2012年11月1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2—022号公告)。
2013 年 3 月 25 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正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6.8亿元。在本发行额度内,公司已于2013年4月发行3 亿元,期限 3年(详见公司2013年4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3—013号公告)。
公司计划于2015年3月19日发行剩余3.8亿元额度的中期票据(详情见公司刊登在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的公告和有关文件)。
公司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