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股票于 2015年3月13日、3月16日、3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 本公司已采取书面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进行函证。公司董事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除已经披露的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及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上海兴铭房地产有限公司受让公司两家下属公司股权等重大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 2015年3月13日、3月16日、3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于2014年11月25日发布了《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62)。2014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4年12月9日发布《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2014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4年12月30日发布《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77)。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正有序进行。
2、2015年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股权的议案》。2015年2月13日,公司发布《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8)、《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9),由第二大股东即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上海兴铭房地产有限公司受让公司两家下属公司100%的股权。目前审计评估工作正在推进。
3、公司董事会已进行自查,并已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询问。公司董事会、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自查后确认,除已经披露的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及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上海兴铭房地产有限公司受让公司两家下属公司股权等重大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4、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经披露的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及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上海兴铭房地产有限公司受让公司两家下属公司股权等重大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本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