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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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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5-005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田畴先生于2015年3月17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公司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避免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

 基于目前公司股本较小及未来盈利预期良好,为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快速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田畴先生提议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4 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93,350,000股为基数,以公司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5股;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8,670,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送转10股,本次送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186,700,00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田畴先生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上述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二、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及确认

 公司董事会接到上述股东提交的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后,于2015年3月17日以现场方式召集公司董事长田畴先生、董事刘德祥先生、董事孙莹先生、独立董事源晓燕女士(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 1/2)对上述预案进行了讨论,经过讨论研究,一致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田畴先生提议的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中分配政策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以上各董事均承诺在董事会开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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