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此项目尚未签订正式合同,还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最终合同金额也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工商银行自动柜员机项目/国产品牌存取款一体机(A项)谈判意见通知书》【财会/统一-总行-2015-001/总0232-科技-自动柜员机/国产品牌存取款一体机(A项)】,内容为:经中国工商银行审议决定,同意公司成为中国工商银行自动柜员机项目/国产品牌存取款一体机(A项)供应商。
继2013年末公司成功成为中国工商银行的自动取款机供应商以来,双方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此次,首次成为中国工商银行的存取款一体机供应商,是公司整体实力的反映,进一步体现了公司凭借着高品质的产品、周到的服务和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被越来越多的客户认可和支持,巩固和提升了公司在国产品牌供应商的地位,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的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将配合中国工商银行的要求进行下一步的工作,由于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手方正式签订合同,还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最终合同金额也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无法预计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但该事项不影响公司已披露的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项目进展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