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5004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浙江省2014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5]31号)文件,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于2015年3月13日收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433000837,发证时间为2014年10月27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认定后连续三年(即2014-2016年)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鉴于公司2014年已根据相关规定暂按15%的税率预缴了企业所得税,因此,本事项不会对公司2014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