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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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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太原刚玉

股票代码:000795

信息披露义务人:太原东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杨家峪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5年3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太原刚玉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太原刚玉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太原东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的10,62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太原刚玉总股本的3.10%)进行股票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之特定含义如下: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本报告书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太原东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股权控制关系图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太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所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有6名董事,具体情况如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太原刚玉6.19%的股份外,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东山煤矿为解决短期流动资金需求,将持有的太原刚玉10,62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进行股票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将严格按照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相关约定购回用于融资的公司股票,故信息披露义务人亦会在未来 12个月内因按照约定购回约定式购回业务使用的公司股票而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东山煤矿于2015年3月9日将持有的10,62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0%)进行股票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本次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3月9日,申报手续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办理,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3月8日。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为342,926,168股,东山煤矿持有21,236,624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6.19%;本次权益变动后,东山煤矿持有10,616,624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3.10%。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东山煤矿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买卖太原刚玉股票的行为,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重要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投资者可在以下地点查阅本报告书和有关备查文件

上市公司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工业新区企业大道

联系电话:0351-5501213

传真号码:0351-5501211

联系人:周玉旺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太原东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杨劲松

签署日期:2015年3月13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太原东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杨劲松

签署日期:2015年3月 13日

太原刚玉、上市公司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山煤矿太原东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太原东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的10,62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进行股票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本报告、本报告书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太原东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140000105890401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11009891-8
税务登记证号140196110098918(国税)140107110098918(地税)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9933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劲松
成立日期1999年05月18日
经营期限2016年12月02日
注册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杨家峪
经营范围矿山机电设备的销售及维修;焦炭销售;普通机械加工;自有房屋租赁。 煤炭开采;煤炭批发经营。

序号姓名性别职务身份证号国籍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1杨劲松董事长140103196403132714中国杨家峪
2赵 智董事140103196412102758中国杨家峪
3韩 哲董事、书记140103195712153039中国杨家峪
4武文彪董事、工会主席140103196310142710中国杨家峪
5王宏明董事、总工程师140104196808081392中国杨家峪
6亢珍贤董事、副总经理14010319561119275x中国杨家峪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山西太原
股票简称太原刚玉股票代码00079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太原东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太原市杏花岭区杨家峪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 21,236,624股

持股比例: 6.1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 10,620,000股

变动比例: 3.1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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