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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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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15-011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已于2015年3月6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3月12日各位董事对有关议案以通讯方式进行了审议。全体董事均参加了本次会议,无董事缺席情况。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办理筹划期间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与交易对手方的商务谈判、签署框架性协议等。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聘请中介机构对相关资产进行初步审计、评估。待确定具体方案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公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编制相关文件及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15-012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2月9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3月9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2015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5-010号及2015-011号)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已经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有关各方正在抓紧时间推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和盈利预测审核等各项工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仍在论证当中。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蓝丰生化;证券代码:002513)自2015年3月1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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