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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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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15年3月6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志明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黄志明、冯克敏、汪省明、彭波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上海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9)。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上海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申请额度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敞口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4亿元,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授信项下本外币借款、票据承兑、开立信用证等业务),期限不长于一年(具体以公司与上海银行签署的授信协议的期限为准)。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四川新筑通工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通工”)拟分别以自有房地产作抵押为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的债务提供担保,抵押期限为三年,授信期满后,公司可向上海银行申请续贷。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以自有土地使用权(国土证号:新津国用(2008)第1679号,土地面积7.60万平方米)及地上建筑物(房产证号:津房权证监证字第0187505号、0187506号、0187507号、0134774号、0134775号、0134776号、0134777号、0134778号,总面积3.51万平方米)作为抵押物,新筑通工以自有土地使用权(国土证号:名国用(2012)第11166号,土地面积19.27万平方米)及地上建筑物(房产证号:名房权证名山字第0040138号,总面积4.79万平方米)作为抵押物,分别与上海银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以担保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的债务,上述抵押物截止2015年2月末的账面价值合计为15,483.96万元。

 (2)公司控股股东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投资”)及实际控制人黄志明、吴金秀夫妇为上述授信业务无偿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2、关联关系

 鉴于新筑投资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黄志明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吴金秀女士为黄志明先生的配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新筑投资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黄志明、吴金秀夫妇属于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其为公司向上海银行申请授信无偿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3、董事会表决情况

 2015年3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审议《关于向上海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黄志明先生、冯克敏先生、汪省明先生、彭波先生回避表决,经其余五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

 4、本次关联交易不属于《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新筑投资成立于1996年9月16日,注册资本6,180万元,实收资本6,18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黄志明,注册地址为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希望路857号;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不含期货、金融、证券)及咨询;投资管理;企业管理的咨询、策划、设计;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品及木材)、沥青、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稀贵金属)、矿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冶金炉料;货物进出口。(以上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股东由三位自然人构成,其中:黄志明先生持股80.10%、冯克敏先生持股14.90%、张宏鹰先生持股5%。

 新筑投资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4,252,3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65%,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2、黄志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68,228股,通过新筑投资间接控制公司31.65%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黄志明先生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新筑投资董事长。

 3、吴金秀女士为黄志明先生的配偶,目前没有直接或者通过其它方式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新筑投资及黄志明先生、吴金秀女士夫妇为公司拟向上海银行申请授信事宜无偿提供最高额度保证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保费。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筑投资及黄志明先生、吴金秀女士夫妇为公司拟向上海银行申请授信事宜无偿提供最高额度保证担保,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企业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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