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3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5-018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下属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丰和锐”)是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原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天原集团持有海丰和锐99.82%的股权,是天原集团核心骨干企业,主要从事精细氯碱化工的生产。

 2015年3月海丰和锐获得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5-019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处置进展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资产处置进展的公告》(2015-017号)。就公司下属子公司昭通天泓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泓公司”)股权挂牌交易过程中遇到的合同纠纷,致使中止挂牌延长公示期的事项进行了披露。公司结合前期进行协商结果及相关资料进行了综合分析并采取以下措施,对可能承担的风险进一步揭示,敬请投资者关注。

 1、公司正积极协调,敦促电力使用方按照达成的协议支付电费,同时对于其他仲裁请求敦促电力最终用户与关河公司协商妥善解决。

 2、对于本次电费合同纠纷,相关协议已对电费支付主体及进度进行了明确。鉴于电力使用方之大股东伊力集团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对于此仲裁或诉讼所涉及的请求事项的最终裁决结果将由伊力集团全部承担。因此,仲裁结果不会影响公司损益。

 3、本次合同纠纷仲裁或影响挂牌交易的因素消除后,若公司股权转让挂牌仍然在延续公示期内,公司将根据影响因素消除情况重新确定挂牌交易条件继续挂牌交易。若延续公示已过有效期或评估报告已超过有效期,公司将重新履行相关决策和交易程序然后进行挂牌交易。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