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临2015-005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15年1月8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41936号)。
近日,公司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经下发《关于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暂停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措施的决定》(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5]27号),决定在2015年3月4日至2015年6月3日期间暂停安信证券保荐机构资格。受此影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审核暂时中止。
公司将继续积极做好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准备工作,保持与安信证券充分沟通,并及时公告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 西藏矿业 编号:临2015-006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矿业总公司”)关于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矿业总公司于2013年12月23日将持有本公司42,1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拉萨分行”)。 详见公司于2013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5年3月9日,矿业总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上述所质押股份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上述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
截至本公告日,矿业总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84,212,240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69%,已累计质押42,1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49.99%,占公司总股本的 8.85%。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