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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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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54 证券简称:科冕木业 公告编号:2015-027
大连科冕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大连科冕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科冕木业,证券代码:002354)已于2015年1月12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于 2015年 1月 12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5),于 2015 年1 月 17日、2015年1月24日、2015年1月31日、2015年2月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06、公告编号:2015-010、公告编号:2015-012、公告编号:2015-014),于2015年2月12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司股票于2015年2月1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于2015年2月26日、2015年3月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1、公告编号:2015-026)。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以及有关中介机构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组涉及的各项工作。对重组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仍在进行中,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预计于2015年4月12日前复牌并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对本次股票延期复牌带来的不便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公司承诺本次申请延期复牌后,如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自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1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该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并申请股票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科冕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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