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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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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5-010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3月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3月5日至2015年3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5日下午15:00至2015年3月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阡陌路555号海康威视A楼4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宗年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3名,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878,865,11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7489%。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40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222,799,57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4754%。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1名,代表股份2,839,492,2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781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2名,代表股份39,372,8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676%。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如下:

 1.1 陈宗年:获得投票数2,845,451,95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8.8394%;其中,获得中小股东投票数189,386,41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030%;

 1.2 龚虹嘉:获得投票数2,845,451,95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8.8394%;其中,获得中小股东投票数189,386,41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030%;

 1.3 刘翔:获得投票数2,845,451,95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8.8394%;其中,获得中小股东投票数189,386,41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030%;

 1.4 胡扬忠:获得投票数2,845,451,95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8.8394%;其中,获得中小股东投票数189,386,41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030%;

 1.5 邬伟琪:获得投票数2,845,451,95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8.8394%;其中,获得中小股东投票数189,386,41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030%。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如下:

 2.1 程天纵:获得投票数2,845,451,95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8.8394%;其中,获得中小股东投票数189,386,41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030%;

 2.2 丁玮:获得投票数2,845,451,95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8.8394%;其中,获得中小股东投票数189,386,41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030%;

 2.3 陆建忠:获得投票数2,845,451,95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8.8394%;其中,获得中小股东投票数189,386,41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030%;

 2.4 王志东:获得投票数2,845,451,95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8.8394%;其中,获得中小股东投票数189,386,41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030%。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独立监事的议案》,具体如下:

 3.1 程惠芳:获得投票数2,845,451,95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8.8394%;

 3.2 王秋潮:获得投票数2,845,451,95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8.8394%。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15年2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78,610,11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11%;反对0股;弃权255,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89%。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222,544,57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5%;反对0股;弃权25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5%。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独立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78,610,11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11%;反对0股;弃权255,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89%。

 6、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6.1 股票发行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2,878,610,11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11%;反对0股;弃权255,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89%。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222,544,57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5%;反对0股;弃权25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5%。

 6.2 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2,878,610,11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11%;反对0股;弃权255,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89%。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222,544,57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5%;反对0股;弃权25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5%。

 6.3 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2,878,610,11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11%;反对0股;弃权255,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89%。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222,544,57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5%;反对0股;弃权25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5%。

 6.4 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2,878,610,11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11%;反对0股;弃权255,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89%。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222,544,57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5%;反对0股;弃权25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5%。

 6.5 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2,878,610,11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11%;反对0股;弃权255,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89%。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222,544,57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5%;反对0股;弃权25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5%。

 6.6 定价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2,878,610,11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11%;反对0股;弃权255,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89%。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222,544,57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5%;反对0股;弃权25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5%。

 6.7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2,878,610,11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11%;反对0股;弃权255,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89%。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222,544,57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5%;反对0股;弃权25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5%。

 6.8 发售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2,878,610,11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11%;反对0股;弃权255,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89%。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222,544,57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5%;反对0股;弃权25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78,610,11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11%;反对0股;弃权255,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89%。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222,544,57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5%;反对0股;弃权25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境外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78,610,11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11%;反对0股;弃权255,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89%。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222,544,57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5%;反对0股;弃权25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及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78,610,11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11%;反对0股;弃权255,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89%。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222,544,57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5%;反对0股;弃权25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处置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78,610,11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11%;反对0股;弃权255,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89%。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222,544,57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5%;反对0股;弃权25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78,610,11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11%;反对0股;弃权255,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89%。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222,544,57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5%;反对0股;弃权25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国有股股东减/转持国有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78,610,11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11%;反对0股;弃权255,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89%。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222,544,57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5%;反对0股;弃权25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外资股东将所持公司A股转为H股相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股东龚虹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134,760,11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881%;反对0股;弃权255,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119%。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222,544,57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5%;反对0股;弃权25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78,610,11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11%;反对0股;弃权255,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89%。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H股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63,272,82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4584%;反对12,203,61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4239%;弃权3,388,67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1177%。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207,207,289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017%;反对12,203,61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774%;弃权3,388,676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1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H股上市后适用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63,272,82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4584%;反对12,203,61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4239%;弃权3,388,67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1177%。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207,207,289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017%;反对12,203,61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774%;弃权3,388,676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1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H股上市后适用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63,272,82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4584%;反对12,203,61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4239%;弃权3,388,67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1177%。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207,207,289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017%;反对12,203,61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774%;弃权3,388,676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1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H股上市后适用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63,272,82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4584%;反对12,203,61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4239%;弃权3,388,67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1177%。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207,207,289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017%;反对12,203,61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774%;弃权3,388,676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1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仲丽慧、章佳平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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