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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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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15-019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会议地点: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3月6日(星期五)下午14:00起。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6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5年3月5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5年3月6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肖云华

 6、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1,189人、代表股份数89,890,9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409%。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301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22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已在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程序开始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了网络投票表决,因此,本次股东大会不再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89人,代表股份89,890,9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40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公司律师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议案1.00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054,5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95%;反对71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923%;弃权124,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9,054,5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95%;反对71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923%;弃权124,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82%。

 议案2.00 《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054,2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9567%;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135,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6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054,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567%;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135,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33%。

 议案3.00 《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054,2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9567%;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135,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6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054,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567%;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135,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33%。

 议案4.00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054,2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9567%;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135,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6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054,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567%;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135,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33%。

 议案5.00 《关于支付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049,2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9512%;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140,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6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049,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512%;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140,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89%。

 议案6.00 《关于聘请2015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048,2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9501%;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141,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7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048,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501%;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141,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00%。

 议案7.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048,2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9501%;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141,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7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048,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501%;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141,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00%。

 议案8.00 《关于制订<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048,2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9501%;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141,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7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048,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501%;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141,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00%。

 议案9.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03,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18%;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086,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03,7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18%;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086,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83%。

 议案10.01 股票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03,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18%;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086,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03,7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18%;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086,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83%。

 议案10.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03,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18%;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086,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03,7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18%;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086,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83%。

 议案10.03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03,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18%;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086,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03,7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18%;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086,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83%。

 议案10.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03,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18%;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086,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03,7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18%;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086,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83%。

 议案10.05 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095,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029%;反对70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888%;弃权1,086,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095,7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029%;反对70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88%;弃权1,086,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83%。

 议案10.06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03,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18%;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086,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03,7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18%;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086,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83%。

 议案10.07 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03,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18%;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086,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03,7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18%;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086,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83%。

 议案10.08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03,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18%;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086,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03,7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18%;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086,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83%。

 议案10.09 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03,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18%;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086,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03,7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18%;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086,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83%。

 议案10.10 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03,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18%;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086,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03,7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18%;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086,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83%。

 议案11.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03,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18%;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086,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03,7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18%;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086,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83%。

 议案12.00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03,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18%;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086,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03,7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18%;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086,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83%。

 议案13.00 《关于公司与特定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03,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18%;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086,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03,7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18%;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086,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83%。

 议案14.00 《关于公司与上海日兴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合邦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汉晟信投资有限公司分别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03,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18%;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086,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03,7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18%;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086,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83%。

 议案15.00 《关于公司与上海日兴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合邦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汉晟信投资有限公司分别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03,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18%;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086,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03,7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18%;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086,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83%。

 议案16.00 《关于公司与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凯益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博永伦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汉晟信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增资扩股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091,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9985%;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098,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2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091,7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985%;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098,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216%。

 议案17.00 《关于批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03,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18%;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086,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03,7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18%;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086,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83%。

 议案18.00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03,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18%;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086,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03,7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18%;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086,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83%。

 议案19.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040,0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9409%;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149,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7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040,0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409%;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149,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91%。

 议案20.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03,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18%;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086,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03,7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18%;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086,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83%。

 议案21.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03,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18%;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086,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03,7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18%;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086,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83%。

 议案22.00 《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03,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18%;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086,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03,7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18%;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086,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83%。

 议案23.00 《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028,8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9285%;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161,0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9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028,8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285%;反对70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9%;弃权1,161,0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916%。

 五、参加本次会议的前十大股东表决情况:

 ■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会议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乐瑞 方伟

 3、结论性意见:?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律师乐瑞、方伟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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