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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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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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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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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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面对经营中遇到的各种机遇与挑战,公司董事会审时度势、科学决策,经营管理班子精诚团结、攻坚克难,全体员工奋勇拼搏,成效显著。公司认真落实了年初提出的“聚焦主业,储备未来;精耕行业,布局区域;精细管理,绩效为先;创新模式,资本助力”的经营方针,以“让城市更智慧,让建筑更节能”为经营宗旨,通过“技术+金融”的商业模式,在智能建筑、智慧交通、智慧医疗等诸多领域,向客户提供智慧城市建设及运营服务,逐步实现由建筑智能化集成商向智慧城市建设和运营服务提供商的转型。
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26,306.2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82%;营业利润16,493.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31%;利润总额17,509.8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16.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30%。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范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将变为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范范围,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2、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在财务报表中进行相应披露。
3、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的通知》(财会[2014]7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部分的列报,划分为两类:(1)后续不会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2)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后续可能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4、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的通知》(财会[2014]1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权时,必须且合理运用重大判断。公司对合并范围的判断符合修订后准则的规定。
5、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执行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涉及此项业务内容,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6、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采用该准则后,公司将修订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并在财务报表中对公允价值信息进行更广泛的披露。
7、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公司比较财务报表中披露的该准则施行日之前的信息将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有关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披露要求除外)。
8、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23号),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设立的遵义达实、珠海达实两家全资子公司,本报告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本报告期子公司达实联欣以1,710万元收购上海腾隆变配电设备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该项收购已于2014年4月29日完成,本报告期上海腾隆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5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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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磅
2015年3月5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5-030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2015年3月5日上午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部分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刘磅董事长主持。经过与会人员的充分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包德元先生、王晓东先生、王礼贵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2,167,858.1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66,855,849.49元。以201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66,855,849.49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6,685,584.95元,减去2014年度实施了现金分红20,880,000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65,834,506.17元,201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5,124,770.71元。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
以2015年03月05日的公司总股本261,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6,16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 转增后, 公司总股本由261,600,000股增加至575,520,00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为公司出具的《2014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8万元。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5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办理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子公司上海达实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办理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该额度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项目融资等业务,并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015年度,公司拟向董事发放的薪酬情况如下:
①除独立董事外,公司董事不以董事的职务领取薪酬;
②贾虹董事,领取担任上海达实联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职务薪酬,2015年度薪酬由该公司进行发放;
③独立董事王晓东先生、王礼贵先生,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8万元(税前),包德元先生因辞职尚未生效,经个人要求,不领取薪酬。
(2)2015年度,公司高管人员共7人,目标薪酬区间在50万—96万元(税前)之间。副总经理陆启惠领取担任上海达实联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职务薪酬,2015年度薪酬由该公司进行发放。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核销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核销的坏账金额为193,152.79元,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减值准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15年3月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10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5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5-033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于2015年3月30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有表决权股份多次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3月29日—2015年3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年3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29日15:00至2015年3月30日15:00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5年3月24日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3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一道7号达实智能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1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议案5需以特别决议通过。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时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3月26日上午8:30 至11:30,下午14:00 至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投票证券代码:362421;投票简称为“达实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投票代码:362421
③输入对应委托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委托价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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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否则应对各议案逐项表决。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④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⑤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2、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5年3月29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15:00。
五、其他事项
1、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张红萍
3、邮编:518057
4、电话:0755-26525166
5、传真:0755-26639599
六、备查文件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5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出席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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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表决意见处打“√”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5-031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于2015年3月5日上午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甘岱松主持。经过与会人员的充分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度报告全文》第九节公司治理之五、监事会工作情况,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2,167,858.1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66,855,849.49元。以201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66,855,849.49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6,685,584.95元,减去2014年度实施了现金分红20,880,000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65,834,506.17元,201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5,124,770.71元。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
以2015年03月05日的公司总股本261,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6,16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 转增后, 公司总股本由261,600,000股增加至575,520,00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为公司出具的《2014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8万元。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5年度,公司拟向监事发放的薪酬情况如下:
(1)公司监事不以监事的职务领取薪酬;
(2)甘岱松监事,领取担任公司数据中心事业部总经理的职务薪酬,由公司进行发放。;
(3)沈宏明监事,领取担任北京达实德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职务薪酬,由该公司进行发放。
2015年度,公司拟向上述人员发放的目标薪酬为27-38万元之间。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5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5-034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关于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举行网上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于2015年3月13日(周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201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http://irm.p5w.net参与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成员如下: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磅先生、财务总监黄天朗先生、董事会秘书林雨斌先生、独立董事王礼贵先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郭国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