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9 证券简称:久其软件 公告编号:2015-011 |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履行股份锁定承诺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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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12月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北京久其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其科技”),以及实际控制人董泰湘女士、赵福君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相关公告已披露于2014年12月5日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追加股份限售之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类别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限售情况的说明 | 久其科技 | 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45,182,172 | 22.80 | - | 03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 5,922,746 | 2.99 | 2015年2月6日
至2018年2月5日 | 小计: | 51,104,918 | 25.78 | - | 董泰湘 | 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3,110,798 | 16.71 | - | 小计: | 33,110,798 | 16.71 | - | 赵福君 | 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5,904,281 | 2.98 | - | 04高管锁定股 | 17,712,842 | 8.94 | - | 小计: | 23,617,123 | 11.92 | - |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累计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 变动日期 | 减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董泰湘 | 2014年5月28日 | 3,000,000 | 1.51 |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追加限售的主要内容 除久其科技所持股份中的2,080万股,以及赵福君先生所持股份中的1,700万股正处于质押状态,暂不能办理追加限售业务外,本次董泰湘女士所持全部股份、久其科技及赵福君先生所持的其余股份追加限售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追加前
股份性质 | 追加承诺涉及股份 | 追加后
股份性质 | 锁定
起始日 | 锁定
截止日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久其科技 | 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4,382,172 | 12.30 | 03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 2015年2月6日 | 2018年2月5日 | 董泰湘 | 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3,110,798 | 16.71 | 01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 2015年2月6日 | 2018年2月5日 | 赵福君 | 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4,324,281 | 2.18 | 01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 2015年2月6日 | 2018年2月5日 | 04高管锁定股 | 2,292,842 | 1.16 | 01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 2015年2月6日 | 2018年2月5日 |
四、追加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股份追加限售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办理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本次追加限售前 | 本次追加限售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一、限售流通股 | 46,719,025 | 23.57 | 108,536,276 | 54.76 | 01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 16,480,686 | 8.32 | 56,208,607 | 28.36 | 03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 5,922,746 | 2.99 | 30,304,918 | 15.29 | 04高管锁定股 | 24,315,593 | 12.27 | 22,022,751 | 11.11 | 二、无限售流通股 | 151,479,712 | 76.43 | 89,662,461 | 45.24 | 三、总股本 | 198,198,737 | 100.00 | 198,198,737 | 100.00 |
五、关于质押股份延迟办理追加限售业务的情况 关于赵福君先生和久其科技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的事项,公司于2013年8月21日、2014年8月21日、2014年10月30日和2015年1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3-020、2014-049、2014-078、2015-002)。 经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在未取得质押权人(即海通证券、广发证券)书面同意函的情况下,已质押股份无法办理追加限售。鉴于此,为了更好地履行其承诺义务,经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久其科技及赵福君先生特补充承诺如下: 1、将继续履行2014年12月4日久其科技、赵福君出具《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所承诺的义务。 2、如果今后海通证券、广发证券出具同意函,则立即办理相关限售登记手续。 3、在质押回购业务期限届满后,将积极筹措资金,购回所质押的久其软件股份,并及时办理相关限售登记手续。 六、律师意见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就质押股份不能办理追加限售业务的事项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 1、自2014年12月4日出具《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之日,久其科技、赵福君未转让或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其持有的久其软件股份,不存在违反《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的行为; 2、久其科技、赵福君所持有的久其软件部分股份不能办理股份限售锁定并非其主观意愿。在暂时不能办理锁定登记的情况下,久其科技、赵福君通过自律方式履行股份锁定承诺,亦不违反其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的内容。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的部分股份不能办理股份锁定的专项法律意见书》详见2015年2月17日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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