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2月8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届董事会共有5名董事,应参会5名,实际参会5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会议的董事审议了《关于向广发银行北京分行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决议如下: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2.4亿元人民币,专项用于服务器及存储产品采购业务,主要包括IBM/EMC商用服务器、存储设备及软件产品和EMC存储产品。该额度循环使用,无需担保,有效期12个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制度落实具体工作。
授信品种包括进口开立信用证及进口押汇(含代付、信用证项下及TT项下押汇)。其中:(1)进口开立信用证保证金比例10%;(2)进口代付和进口押汇的期限不超过90天;(3)外币押汇利率按广发银行总行、分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