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8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亿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有关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宝辉
电话:029-87406171
传真:029-87406409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232号信托大厦
2、保荐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安宇
电话:0771-5539010
传真:0771-5569385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辅星路13号
特此公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