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2014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御嘉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嘉影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16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89)。
近期,公司拟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通苑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该行与御嘉影视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提供最高本金额为5,000万元的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御嘉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07年3月21日
(三)注册地点:北京市东城区西羊馆胡同甲1号309室
(四)法定代表人:李建国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六)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制作、发行动画片、电视综艺、专题片;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一般经营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无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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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御嘉影视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御嘉影视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二)担保责任: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期限:1年
(四)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五)反担保情况: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累计为31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3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余额累计为1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14%。公司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