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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1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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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5-005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不超过3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2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不超过3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于2015年2月11日运用8,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沪深300指数挂钩保本收益凭证【金元180天180期】产品。

 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情况

 (一)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沪深300指数挂钩保本收益凭证【金元180天180期】产品。

 2、产品代码:S52180。

 3、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

 4、资金用途:主要投向将包括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等资本中介业务以及其他创新业务等。

 5、产品收益:

 收益率(年化) = 固定收益率 + 浮动收益率;

 其中:固定收益率=5.5%

 浮动收益率:(1)若沪深300指数的结算价大于或等于行权价,则浮动收益率= 0%×参与率;

 (2)若沪深300指数的结算价小于行权价,则浮动收益率=0.01%×参与率。

 注:

 A、期初价格:起息日当日沪深300指数的收盘价(点);

 B、结算价:到期日当日的沪深300指数收盘价(点);

 C、行权价:期初价格×50% (按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D、参与率:100%;

 E、关于沪深300指数收盘价(点)的约定:沪深300指数收盘价(点)为每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公布的沪深300指数收盘价(点),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沪深300指数的证券代码为“000300”。

 F、浮动收益率(以百分数表示)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

 6、产品期限:2015年2月12日至2015年8月11日,共180天。

 7、公司认购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

 8、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9、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揭示

 本期收益凭证为保本型,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为本期收益凭证的本金及收益进行兑付;本期收益凭证的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该产品评级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内部评级结果,仅供参考,不具备对收益做出任何保证或承诺的法律效力。产品的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收益波动风险

 本期收益凭证的收益采用固定收益加浮动收益方式,其中浮动收益与沪深300指数相关联。沪深300指数市场价格的变动将对投资者投资本期收益凭证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公司需对沪深300指数有自身判断并能承担指数波动带来的收益波动风险。

 2、流动性风险

 本期收益凭证在存续期内不可赎回、不可转让,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到期支付本金和收益前,公司持有的本期收益凭证将无法变现。

 3、偿付风险

 在本期收益凭证投向包括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等资本中介业务以及其他创新业务,存续期内,如果政策、法规或行业、市场环境、经营管理能力等因素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可能出现经营状况不佳或现金流与预期发生一定的偏差,公司认购并持有到期,存在不能按期偿付或仅能收回本金的可能性。

 4、不可抗力风险

 因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本期收益凭证认购失败、交易中断、资金清算延误等,并给公司带来一定风险。

 5、法律风险

 收益凭证是证券市场新的投资品种,与此相关的法律、法规、监管政策、业务规则及配套制度尚待完善,若相关的法律、法规、监管政策、业务规则及配套制度发生变化,可能会对公司投资本期收益凭证产生重大影响。

 此外,产品风险还包括与发行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的财务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和政策性风险。

 二、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2、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3、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的意见详见2014年2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监事会的意见详见2014年2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沪深300指数挂钩保本收益凭证募集说明书;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沪深300指数挂钩保本收益凭证【金元180天180期】认购协议;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沪深300指数挂钩保本收益凭证【金元180天180期】产品要素表;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沪深300指数挂钩保本收益凭证【金元180天180期】风险揭示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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