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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1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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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45 900926 证券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B 公告编号:2015-010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2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2月26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宝山区友谊路1016号公司友谊路基地108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2月26日

 至2015年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本公司A股股票为沪股通标的股票,相关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1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于2015年1月10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3、4、6、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4、5、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投票:

 1、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2、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现场或书面回复公司(信函或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进行登记。登记材料包括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受托人还应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515号。

 3、现场登记时间:2015年2月25日 9:00-16:00。

 4、注意事项:股东或其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的股票账户卡原件,以便验证入场;未进行登记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还应携带上述所需登记材料。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515号

 邮政编码:201203

 联系电话:021-20378893、20378890 传 真:021-20378895

 联 系 人:彭彦杰、邵向东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食宿交通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3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注册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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