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焦点·私募备案制一周年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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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0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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跻身正规军

 2014年1月,基金业协会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从业人员管理、信息报送、自律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并于当年2月7日施行。根据基金业协会的数据,截至今年2月7日,管理规模达到23774亿元,按管理人来分类,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达2642家,管理基金规模5697亿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达3945家,管理规模15761亿元;创业投资基金594家,管理规模1494亿元;其他类型的基金则达到177家,管理规模822亿元。

 业内人士认为,《办法》发布以来,私募基金行业迎来黄金机遇期,利好行业的政策“红包”不断推出,大大激发了私募创业的积极性,推进了行业创新,拓展了行业发展空间。

 如一夜春风,简政放权的政策红利唤醒了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热情,他们踊跃提交登记备案申请。截至2015年2月7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已办理完毕私募基金管理人7358家,所管理私募基金9156只,登记在册的从业人员达12.88万人。登记机构中既有重阳、弘毅、鼎晖、红杉等业内“大咖”,也有刚刚成立、满怀创业热情的新生“草根”。

 基金业协会介绍,在登记备案制度实施过程中,一方面放开事前管制,坚决不搞变相审批,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不设条件、不留“暗门”、非禁即入,对私募基金实行事后备案,不做任何事前干预;另一方面,坚持形式审阅,不对登记备案材料做实质判断,把投资选择权、决策权交还市场主体。

 从2015年1月起,登记备案全程采用电子化填报方式,高效快捷,私募基金产品完成备案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备案手续。

 基金业协会介绍,迄今为止,我国境内主要私募证券、股权、创投基金管理人已基本完成登记。其中,2014年2月7日后成立的2176家机构,共计拉动就业30689人。

 登记备案制度实施之后,还有一系列促进发展的“组合拳”接踵而至,不仅提升了行业地位,也拓展了私募的发展空间,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阳光私募的“落户”问题。

 在登记备案制度实施前,私募基金无法直接在资本市场开立证券账户,不得不借助金融机构提供的业务通道,而自己只能作为投资顾问的身份,可谓“阳光私募”不“阳光”。然而,登记备案制度实施后,私募基金行业正式纳入监管范围,成为资产管理行业的“正规军”,可以直接以基金名义开立证券账户,也能够享有“基金管理人”的称号。

 不用借助其他金融机构的通道,为私募基金节约了大笔费用,也掌控了发行产品的节奏。根据基金业协会数据,一年来,备案新基金节省通道成本约2.9亿元。节省下来的费用可以用来加强团队建设,改善调研,提高实力,壮大规模。为了促进私募自主发行,2014年底基金业协会发布《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试行)》,为解决私募投研以外的事务提供契机。

 2014年6月27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出台《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及相关业务资格申请有关事宜的问答》,鼓励和推动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公募基金管理资格。2015年1月,中国证监会及相关单位陆续出台政策,明确依法合规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的政策待遇与行政审批设立的资产管理机构一视同仁,平起平坐。中国证监会监管的境内IPO、定增、H股IPO、并购重组、新三板、机构间系统等投资业务向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全面开放。

 各类“通行证”的发放,让灵活的私募机构在产品设计上更加如鱼得水。在新三板方面,二级市场中的私募如鼎锋投资、朱雀投资等已经发行新三板产品。一二级市场中的九鼎投资、中科招商、思考投资等在新三板积极上市,谋求更广阔的市场前景。在即将推出的股指期权上,私募已经先于公募及专户具备开户资格,并且已经发行相关产品。在公募领域的发展方面,据悉两家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了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更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正在积极筹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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