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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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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5-006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月3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5年2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光太先生召集,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公司三名监事收悉全套会议资料,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银行借款担保的议案》。

 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卓时代”)正处于业务快速发展时期,随着销售业务的扩大,需要更多流动资金来采购原材料,以满足生产的前期投入,根据其2015年的资金使用计划,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为了支持中卓时代的进一步发展,公司决定为该银行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中卓时代发展速度快,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完全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上述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独立董事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中卓时代为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发展态势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本次为中卓时代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可以进一步促进其提升经济效益。本次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也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项担保。

 本次担保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公司上述担保行为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专项意见:

 1、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全体董事及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中卓时代解决经营资金的需求,促进其业务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和财务能实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2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5-007)。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7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5-007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银行借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2月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银行借款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卓时代”)根据其2015年的资金使用计划,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为了支持其快速发展,公司为该银行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生效,本次担保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月21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聚源工业区聚源中路18号

 法定代表人:郭少平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消防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与本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目前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被担保人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中卓时代资产总额462,483,542.37元,负债总额276,765,381.02元,净资产185,718,161.35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356,102,049.40元,利润总额43,535,156.54元,净利润38,160,998.85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的方式: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一年

 3、担保金额:1,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提供以上担保主要是中卓时代公司正处于业务快速发展时期,随着销售业务的扩大,需要更多流动资金来采购原材料,以满足生产的前期投入,根据其2015年的资金使用计划,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卓时代发展速度快,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完全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为了支持中卓时代的进一步发展,董事会同意为该银行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中卓时代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中卓时代目前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发展态势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为保证中卓时代2015年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为其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也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项担保。

 本次担保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公司上述担保行为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六、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全体董事及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中卓时代解决经营资金的需求,促进其业务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和财务能实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0元。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专项意见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7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5-008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月30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5年2月6日上午9: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丽主持,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银行借款担保的议案》。

 经认真核查,监事会认为中卓时代公司正处于业务快速发展时期,随着销售业务的扩大,需要更多流动资金来采购原材料,以满足生产的前期投入,根据其2015年的资金使用计划,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为了支持其快速发展,同意公司为该银行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2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5-007)。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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