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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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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15-02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月30日以专人送达、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通知及相关议案等材料,会议于2015年2月4日上午以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毅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11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明确公司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公司将安全质量部分设为安全质量部、体系办2个部门。

 2、会议以11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开展代开海关保证金履约保函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司南环岛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申请1.6亿元授信额度,有效期为一年,该授信额度将用于开展代开海关保证金履约保函业务。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游艇俱乐部公司向银行申请1.6亿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15年2月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11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开展资产租赁、旅游等新业务的需要,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有关经营范围的有关条款,具体如下:

 公司章程原“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国内沿海、近洋及远洋货物、汽车、旅客运输,海南海口至广东海安、湛江航线危险品车滚装船运输,物流,旅游投资,房地产投资,餐饮服务,百货、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

 拟修改为:“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国内沿海、近洋及远洋货物、汽车、旅客运输,海南海口至广东海安、湛江航线危险品车滚装船运输,物流,旅游,旅游投资,房地产投资,资产租赁,餐饮服务,百货、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二月五日

 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15-03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南司南环岛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游艇俱乐部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秀英支行申请1.6亿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授信额度有效期为一年。此前,经2013年3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为游艇俱乐部公司申请银行授信1.6亿元额度提供担保,协议签署日期为2013年11月1日,担保期限为1年,目前该协议有效期限已过。

 公司于2015年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批准权限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南司南环岛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2月4日

 住所:海口市滨海大道157号海口港大厦13楼

 法定代表人:杜刚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实收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经营范围:游艇开发设计,旅游开发,游艇注册、入籍检验、申报及审验服

 务,游艇租赁服务,游艇销售及代理,游艇维修、保养及管理,游艇代驾,游艇

 补给服务,游艇泊位出租及销售,游艇会员卡、贵宾卡销售及会员服务,游艇码

 头设计,游艇零配件销售及售后服务,游艇驾驶员及邮轮专业人员培训,旅游信

 息咨询,会展服务(不含旅行社业务),酒店管理,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

 百货销售,房屋租赁。(凡需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被担保人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游艇俱乐部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财务状况如下:总资产5239.47万元,负债217.13万元,银行贷款0元,流动负债217.13万元,净资产5022.34万元,营业收入178.25万元,利润总额55.22万元,净利润44.40万元。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秀英支行协商确定。游艇俱乐部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为1.6亿元,有效期为一年,公司为其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游艇俱乐部公司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拟开展为境外游艇进入海南境内代开海关保证金履约保函业务,按照海关进口关税与进口环节代征税计税办法的规定,境外游艇进入海南境内观光、旅游等,应向海关缴纳关税保证金或者关税保证金履约保函(关税保证金为游艇价值的43.65%)。为能顺利开展代开海关保证金履约保函业务,游艇俱乐部公司拟向中国银行申请1.6亿元授信额度,有效期为一年,该授信额度将用于俱乐部开展代开海关保证金履约保函业务。开展该项业务一方面可以为游艇俱乐部公司增加代开履约保函服务费收入;另一方面游艇俱乐部公司将以该项服务为基础,发展俱乐部会员,开展游艇托管、租赁等业务,逐步带动游艇消费。公司为游艇俱乐部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也有利于游艇俱乐部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连同本次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6亿元,占公司201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45%。 截至本担保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担保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司南环岛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拟开展为境外游艇进入海南境内代开海关保证金履约保函业务,按照海关进口关税与进口环节代征税计税办法的规定,境外游艇进入海南境内观光、旅游等,应向海关缴纳关税保证金或者关税保证金履约保函(关税保证金为游艇价值的43.65%)。

 2、游艇俱乐部公司拟利用我司良好信用条件,为境外游艇提供向海关开具关税保证金履约保函的服务,同时拟按履约保函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代开履约保函服务费,开展该项业务一方面可以增加游艇俱乐部公司收入;另一方面以该项服务为基础,发展俱乐部会员,开展游艇托管、租赁等业务,逐步带动游艇消费。

 3、为有效控制向海关开具关税保证金履约保函的风险,游艇俱乐部公司制定了海南司南环岛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游艇管理办法,并将严格对游艇所有人进行资质审查。

 4、同意公司为游艇俱乐部公司向银行申请1.6亿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

 七、备查文件

 1、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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