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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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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烟台万润 公告编号:2015-001
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45号),批复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050.54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核准文件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按发行进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发行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焕杰、于书敏

 联系电话:0535-6101017

 传真:0535-6101018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单晓蔚、安薇

 联系人:李昕

 联系电话:010-59026609

 传真:010-59026601

 特此公告。

 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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